中新网客户端北京4月4日电(记者 上官云)“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清明节正处在春天,人们会偕同亲友出游踏青、放风筝。此外,它也是一个追思逝者、缅怀先辈的日子。
据民俗专家介绍,清明节其实糅合了古时春季多个节日习俗。它还有自己的节令食品,“青团”即是其中之一。
从节气到节日
清明最初只是一个节气。在古代,与其日期相近的还有两个重要节日,一个是寒食节,一个是上巳节,都在农历三月上旬。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个节日和一个节气基本互不干扰,直到唐代,清明吸收了上巳节与寒食节的习俗,才趋向融合。
据史料显示,唐代不论士人还是平民,都将寒食节扫墓视为慎终追远的重要仪式,由于清明距寒食节很近,人们往往将扫墓延至清明。
当时的朝廷考虑到民间寒食、清明并举已经成了习惯,就以官方文书的形式正式规定,清明到来时,可以与寒食节一起放假。
上巳节的一些习俗,也逐渐挪到了清明。比如,扫墓要去郊外,在追念祖先之余,人们会趁着春光明媚,赏花、踏青,调节追思亲人带来的哀痛。唐代诗人王维写道:“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
最终,清明在宋元时期形成一个以祭祖扫墓为中心,将寒食风俗与上巳踏青等活动相融合的重要传统节日,大体延续至今。
清明节还有这些习俗
清明处在生气旺盛的时节,在古代,踏青是清明的一项重要民俗,此时大地一片生机勃勃,郊游踏青的意义之一就在于顺应时气。
放风筝是另一项颇受欢迎的活动。风筝又叫“纸鸢”,拿竹篾等物做骨架,再糊上纸或绢,拴上长线即可。也有人会在放风筝时剪断风筝线,任风筝飞走,寓意除病消灾。
门户插柳是清明节特有的节俗。柳树生命力旺盛,在春天往往最先吐出新芽;在《齐民要术》中还有“取柳枝著户上,百鬼不入家”之说。有一种说法是,插柳的风俗意谓可祛疫鬼。
清明还有戴柳的习俗。民谚说:“清明不戴柳,红颜成皓首”,在鬓角插上青柳,也有“留青”之意,希望能留住年轻的容颜和生命力。
文明祭扫树新风
扫墓祭祖也是清明节的一项重要习俗。如今,旧日那种烧纸钱、纸人纸马的祭祀习俗,完全可以采用一些现代文明祭扫方式代替。
近年来,“网上祭扫”成了清明节扫墓的一种新形式: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归家的人们,选择在网上点燃蜡烛寄托哀思,这也被认为是文明祭扫的一种办法。
清明PC。3月25日,南京市仙灵陵园举行2020年清明集体代祭扫仪式,工作人员依次献花、敬香、鞠躬、默哀、放莲花灯,为故人祈福。图为工作人员放莲花灯。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此外,人们倡导绿色环保的祭扫新风,以鲜花寄托哀思的祭扫方式也在慢慢被接受。扫墓的形式虽然有了变化,但不变的是对逝者的思念、对先辈的缅怀。
曾有人表示,采取低碳、文明的祭扫方式,能避免很多问题,比如可以避免引发森林火灾等事故,也可以减少环境污染,为保护绿水蓝天贡献一份力量。
其实,清明扫墓的核心意义在于慎终追远。文化学者张颐武也曾表示,追思先辈是为了更好纪念其历史功绩,从血缘上记住一脉传承。(完)
日前,教育部网站发布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高考延期原因时表示,延期决定基于健康和公平两方面考虑:必须坚持“健康第一”,把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努力做到“健康高考”;必须坚持“公平第一”,切实把疫情对广大考生特别是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复习备考的影响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教育公平。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高考关系着国家人才选拔、社会公平,关系千万学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既要选拔出优秀人才,又要确保公平。疫情背景下,还要确保健康,不可不慎。教育部审慎研究决定高考延期一个月举行,是顺应疫情防控形势的科学决策,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之举。这一举措既体现了对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也体现了最大限度保障教育公平的态度,从结果上也将有利于更公正公平地选拔人才。
受疫情影响,全国大部分省份目前尚没有全面开学,虽然延迟开学期间实施了“停课不停学”,降低了疫情对学校教学的影响,但在线教学毕竟与集中备考有差距,各地学校组织在线教学的经验、水平也有差异,学生复习效果受影响在所难免。尤其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而言,网络学习环境、家庭环境都不利于其充分利用在线学习资源进行备考冲刺,由此反而可能拉大学习差距。延迟一个月,可以让他们有一定时间集中备考。决策背后是对考生和家长关切的回应,也是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深深的人文关怀和对教育公平的价值追求。此外,当前全国本土疫情传播已基本阻断,但境外疫情呈加速扩散蔓延态势,我国疫情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高考延迟一个月,届时疫情防控风险相对更小,更有利于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组考、应考各方也将更从容。
当然,要体现教育公平,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关爱帮扶,还需要教育部门以及学校做更多工作。目前,已经有多个省份明确了开学时间,北京、湖北两地的高考时间还需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商定。不管按时开学还是继续线上教学,都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学生给予更多关注。如果开学,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诊断,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教学衔接。对存在学业困难的,返校后要进行专门的个别辅导,帮助学生跟上复习进程。如果继续线上教学,要充分保障网络学习的软硬件条件,为学生“云备考”提供坚实的学习资源支撑。针对居家备考期间考生产生的焦虑、不安、茫然等不良情绪,学校也应通过线上讲座、心理辅导、模拟教室等,帮助学生疏导情绪、减轻心理压力。
今年高考殊不寻常,但确保高考组织工作万无一失的要求不能打折扣。各地要在做好高考防疫工作的同时,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命题、制卷、试卷保管、分发、施考、阅卷等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考试组织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确保高考以及招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高考,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青春和奋斗。这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是对全社会的一场大考,考生也经历了不同寻常的心路历程。这一经历既是挑战,也是历练。个人命运与家国命运紧紧相连,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每个人幸福生活的前提。未来的学习生活中,每位考生都应努力涵养家国情怀,自觉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结合起来,立鸿鹄志、做奋斗者,求真学问、练真本领,把自己锻造成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有用之才。(本报记者 杨三喜)
转载来源:《中国教育报》
梨花风起正清明。清明节,饱含着中国人慎终追远、礼敬祖先的绵长人文精神。“祭如在”,在这个日子里,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都会以庄敬的态度缅怀先人,激活中华民族“日用而不觉”的古老文化基因。今年的清明节,和往年稍有不同的是,由于疫情影响,有些地方不能像往年那样亲友相聚踏青扫墓,但在内心深处,先人的养育之恩会永远铭刻在每个人心间,尽管方式不同,同样可以简朴庄严地表达对先辈的怀念。
每年的这一天,人们都会走进烈士陵园,为烈士们拂去墓碑上的尘土,表达后人对先烈的崇仰之情。因为,今天的国泰民安是几代人接续奋斗换来的,每一个为之付出的先辈,都值得我们深情缅怀,这种超越血缘亲情的缅怀,是一种家国情怀。我们缅怀倒在枪林弹雨中的先烈,也缅怀和平年代里守护我们生命财产安全、为我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当代英雄。在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为挽救更多的感染者,为尽量阻止疫情蔓延,一些医护人员和其他岗位上的疫情防控人员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没有他们的巨大付出,病毒就会威胁更多人的生命;就在几天前,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突发森林火灾,18名扑火队员和1名向导,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牺牲在扑火现场,他们的逝去,又为这个清明节增添了一份沉重……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评定14名牺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首批烈士,让我们向这些当代英雄表达至高敬意。
“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这句流行语告诉我们,你看不见黑暗,是因为有人用血肉之躯,把黑暗挡在身后,更有人在用毕生心血,为你创造着光明。今年的清明祭,我们特别缅怀和致敬在过去一年里离我们而去的杰出教育人徐中玉、李吉林、高至凡、卢永根、丁石孙、何家庆、张涌涛、卫兴华、段正澄、宁津生,这些报时代以歌的师者,就是为我们创造光明的人。他们走过了各自不同的人生道路,取得了各自不同的卓越成就,但他们也有共同的选择,那就是紧跟时代、肩负使命、锐意进取,把自己的人生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刻苦钻研,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世界科技教育强国努力奋斗。他们堪称新时代师者的楷模,值得我们永远缅怀。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回望过去,那些为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而牺牲的人,那些为中华民族摆脱外来殖民统治和侵略而英勇斗争的人,那些为中华民族掌握自己命运、开创国家发展新路的人,那些在和平年代为共和国的建设付出巨大牺牲的人,他们那种堪称家国精魂和民族坐标的英雄气,是中华民族永远的荣光。
铭记英烈们的天地英雄气,是为了更好凝聚力量,接续奋斗。今天,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就要引领青年学生自觉涵养先辈和同时代的英烈那种迎难而上、挺身而出、自觉担当的“天地英雄气”,让人生在实现中国梦的奋进追逐中展现出勇敢奔跑的英姿,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本报评论员)
转载来源:《中国教育报》
日前,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4年,教育部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令),有力推动、规范和保障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党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要求。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有新发展。近年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完善治理等新理念逐步确立,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发生较大变化,发挥作用的空间和范围越来越宽广。三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位,调整了内部审计职能职责,强化了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了审计结果运用等,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有新需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连续6年占GDP比重超过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不仅要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还要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这对内部审计工作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17号令已不能完全适应上述内外部形势变化的需要。因此,我们对17号令进行了全面修订,提出了新时代教育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完善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问:与17号令相比,《规定》有哪些重要变化?
答:《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吸收和采纳了有关单位近年来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17号令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二是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明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拓展职责范围。三是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丰富结果运用方式和内容,更加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3.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职责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增加了内部审计的“建议”职能。内部审计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内部审计要通过提出科学的建议,推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二是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预警”功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独立、客观、综合的优势,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审计监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推进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三是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畴。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等审计职责。
4.问:《规定》如何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
答:《规定》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一是明确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管理。二是健全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制度。为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我们规定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特别明确了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三是完善内部审计人员激励制度。单位要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四是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保护制度。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我们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五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工作规范。内部审计机构要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如制定工作规程、审计工作指南等,总结审计经验,优化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工作逐渐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效率和质量。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三是优化审计组织方式。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内部审计机构要突出审计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同时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审计思维,增强数据审计能力,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四是加强自身内控建设。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防范廉政和审计风险。五是提高审计质量和能力。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业务部门合作,通过找出问题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以评促建”等途径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6.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并规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等。二是加强审计通报力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实现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三是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内部审计结果的共享共用不仅要左右联通,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还要上下联动,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激励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
7.问:教育部在落实《规定》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规定》印发后,我们还将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业务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审计业务和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开展调研评价。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等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评促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转载来源教育部
4月3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3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分析研判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部署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正在发生新的重大变化,疫情形势的变化发展和教育领域的防控工作联系越来越紧、影响越来越大,教育系统要更加精准研判、准确把握,早筹划、早部署、早采取措施,及时完善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努力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开学”。
会议强调,教育系统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充分结合教育领域实际,强化防控,坚决防止反弹,高度重视疫后综合征治理,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重点工作,坚持“两手抓”,取得“双胜利”。一是疫情防控抓深入。要完善开学后疫情防控预案,做好疫情反弹突发情况演练,加强排查,查找漏洞,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准备。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妥善安排港澳台学生开学事宜,做好留学生线上教学工作。二是复学指导抓精准。严格落实学校开学“三个基本标准”,全面评估开学条件,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做好中小学校分区分段、错时错峰复学工作。坚持疫情有效控制原则、属地统筹原则和“一校一策”原则,科学制定高校错时错峰开学方案和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预案,做好开学准备。有序、有效、深入开展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和高校在线教育教学。三是统筹推进抓重点。进一步做好“24365”校园招聘服务,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高校有序恢复正常科研工作,继续支持和组织高校加快科研攻关,抓紧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专项整改,努力实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确保“收官之年”圆满收官。
转载来源:教育部
本报4月4日综合消息 清明寄哀思,举国同悲悼。这个特殊的清明节,大江南北,长城内外,追思之情绵绵不绝,人们悼念的不仅有故去的亲人,更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各地各学校也纷纷组织师生参加悼念,共寄哀思。
今天上午10时,防空警报鸣响,汽车、火车、舰船鸣笛,举国默哀3分钟。
在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全体医务工作者和援鄂医疗队代表等共计320余人,一起参加了庄严而肃穆的默哀仪式。目前,该院西院区还有近80名危重症患者。“我们要继续完成英雄们未竟的事业,继续做好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工作,不胜不退!”华中科技大学协和医院党委书记张玉说。
在长沙,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从武汉战疫归来的医护人员,在隔离酒店为抗疫烈士和逝世同胞志哀。“我们要铭记舍生取义、敬业献身的英雄们,也要恪尽职守,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永远勇往直前。”湘雅二医院援鄂医疗队队长刘先领说。
在大连,大连理工大学150余名师生代表在学校广场上低头默哀3分钟,而后有序地向烈士和逝世同胞敬献白花。
在太原,太原理工大学校领导与机关干部、教师代表等在办公楼前肃立默哀。根据山西省安排,近期该校正为4月10日毕业年级返校复学紧张准备着。太原理工大学疫情防控办公室主任、后勤保障处处长张富强说:“我们一定要用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为全校师生提供最坚实有力的保障。”
……
这一天,西南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汭雪的眼泪没有断过,家里的电视一直放着央视播出的战疫故事,“看这些报道,才知道惊心动魄的战疫背后有那么多普通人的无私付出,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庆幸自己生在中国”。
组织师生参加网上祭英烈活动、举办线上征文比赛、开线上班会……各地各学校以多种形式努力使悼念活动发挥更大的教育意义。
湖北华一寄宿学校组织全校师生线上参加“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并寄语留言。“没有你们的牺牲与付出,哪有我们今天的幸福与快乐,深深地怀念你们!”该校七(7)班学生程子诺在留言中说。
清明期间,新疆阿克苏地区面向全体中小学开展“缅怀英雄·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缅怀先烈,铭记历史,借此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
浙江省台州市教育系统举办了一次特殊的全市“家长会”,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家长4月4日陪伴孩子,和孩子一起读一读关于生命教育的书籍,带着孩子用种花、给烈士写信、画画等形式表达哀思。
哈尔滨师范大学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我们的清明·文明缅怀”网络主题活动。该校传媒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系师生精心制作了视频,表达对英雄的敬意和对逝者的悼念,在网上广为流传。
这一天,上饶师范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3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特殊的思政课。在各班举行的“云班会”上,学生们集体观看专题教学片,分享自己了解的红色故事,畅谈抗疫心得。
“缅怀、致敬战疫英烈和逝世同胞,是在传承爱国主义精神,凝聚更强的战疫力量。”岭南师范学院党委书记刘明贵说。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发起了“同升国旗、同哀烈士、同念同胞”云祭奠活动,全校8000余名学生参与其中,大家以在新媒体平台留言、班群讨论等形式表哀思,谈战疫,悼英雄。
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以悼念英烈为主题,面向全校学生开展主题征文、主题手抄报比赛、主题绘画比赛等活动,引导学生把对英烈的崇敬和缅怀之情落于笔下、留在纸上。
在青岛实验高中校长孙睿看来,清明哀悼活动是一次让学生难忘的爱国主义教育,“我在此想对参加高考的学生说,要把对英雄的悼念化为努力拼搏的行动,争分夺秒备战高考,书写人生的壮丽篇章”。(统稿:本报记者 李澈 采访:记者 程墨 阳锡叶 刘玉 赵岩 胡航宇 蒋夫尔 蒋亦丰 曹曦 甘甜 刘盾 刘晓惠 徐德明 孙军)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
《意见》要求: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劳动时间作出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高等学校也可安排劳动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周要求。
劳动教育是德智体美劳五育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帮助学生掌握劳动技能、锻炼学生的体能体魄意义重大。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凸显劳动教育的重要育人价值,中共中央国务院适时发布了《意见》,并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严格规定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这一要求对于中小学劳动课程的开设和实施具有规范和指导作用。
每周1课时的劳动教育课程如何实施?是将学生固定在教室中,由劳动课教师在讲台上分条缕析地讲解劳动的意义、劳动的理论和每项劳动的具体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还是在劳动课时间把学生拉出去,带领学生到校园、到田间或者到工厂车间,进行漫无目的的体力劳动?
一谈到劳动教育,许多学校最先想到的就是以上两种方式。其实,这是对劳动教育的误解,劳动教育既然是一门课程,就需要根据劳动教育的特点和目标,进行科学的设计。劳动教育既不能像一般的文化课教学,让学生坐在教室里,教师讲,学生听,期末让学生答题考试;也不能将劳动教育等同于一般的体力劳动,让学生去干一些“应景式”的体力活。劳动教育既要有理论指导,也要进行科学设计,这样才能发挥其综合育人价值。
对此,《意见》特别强调:“劳动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成长的必要途径,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实施劳动教育重点是在系统的文化知识学习之外,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劳动能“树德”。劳动教育是贯彻“立德树人”宗旨的有效途径,通过劳动教育,让学生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热爱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
劳动能“增智”。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要想熟练掌握一项劳动技能,必须手脑并用。大脑指挥手做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劳动过程中的不断试错和纠错,又促进了大脑的思考。劳动还能将学生在课本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学以致用,解决生活问题。在这样的劳动过程中,学生对书本知识的理解会更深、记得更牢。
劳动能“强体”。劳动是最好的体育锻炼,不仅可以锻炼学生的肌肉和骨骼,促进其健康发育,还能增加肺活量,改善呼吸系统,促进血液新陈代谢。
劳动能“育美”。劳动不但创造了美好生活,而且创造了美。世界上形态各异的建筑物,美轮美奂的园林,一切美的事物都是劳动的结晶,即使是自然景观,也深深打上了劳动的烙印。将自己的劳动成果变成一件“艺术品”,学生在体验劳动的快乐的同时,还能提升自身审美素养。
总之,劳动课程并非每周上一堂课那样简单,学校要通过科学的设计,充分发挥劳动的综合育人价值,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提升道德修养,学会劳动技能,增强自身智慧,体验劳动的价值和快乐。这才是劳动教育的最终目标。
疫情期间的居家上课学习不仅对学生、家长、任课教师们提出了考验,更是对班主任们的巨大挑战。身为班级的顶梁柱,班主任肩上责任重大,他们时刻心系着孩子们的学习状态与身心健康。那么,特殊时期,如何更好地了解班级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并针对性地予以帮助呢?与大家分享一位一线高三班主任老师总结的经验方法。
特殊时期,身为高三班主任的我,见不到学生总有些心神不宁:他们在家的生活和学习状态好吗?学习效果怎么样?能够安排好自己的生活吗?我该怎样了解他们真实的居家状态?从哪抓起、抓什么?
起初,为了加强与学生的沟通,我每天在班级微信群反馈全班学生的在线学习和作业情况,分享一些励志或学习指导的文章。然而,这样的交流基本上是我在输出,得不到学生的主动反馈,属于单方面沟通。之后,我又尝试电话联系,依然是我问学生答,少有交流。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双向沟通,让班主任了解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以便于提供帮助和指导?
学习评估表可以为班主任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
01
个人学习时间安排统计
每个学生的总学习时间长短、总附加学习用时多少可以通过评估表中的折线图反映出来。据此,教师可以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指导:提醒总学习时间少的学生增加时长,附加学习时间占比少的学生加强个性化的补短学习。
02
起床和睡觉时间数据统计
这组数据既有班级学生起床和睡觉时间的平均数据,也包括个人数据。个人数据体现了学生的生活习惯、学习效率、时间规划。通过数据分析,我发现有的学生起得很早、睡得很晚,但一天的学习时间却比别人少,这说明时间规划上存在不合理之处。
03
答疑次数数据统计
班主任由这组数据可以分析得出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差异。以一天计,有的学生请老师答疑5-6次,有的学生则为0次。对于请求答疑次数少的学生,我或者科任教师会通过电话进行个别沟通。
04
是否参加锻炼数据统计
这组数据可以呈现出学生的居家状态。居家生活,如果没有适当的身体锻炼,人都要“蔫”了。运动不仅能增强体质,也有助于提高学习效率。我给学生推荐“KEEP”软件上适宜居家进行的运动项目,带动学生健身。有时,我会在班群发一个奖励的小红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现在,坚持室内运动的学生数量已有所增多。
05
学习效率评价数据统计
学生居家学习,很容易在自律和时间规划上出现问题。班主任可以具体询问学生困惑在哪儿,是爱吃零食、爱玩手机还是不能按时起床,最后基于个性问题提出建议或给予指导。
01
沟通实现双向互动
学生的学习时长和时间分配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他们的学习效率和状态,如有的学生学习时间很长,但只是完成了各学科的“规定动作”,学习效率不高;有的学生做完作业后,没有附加学习时间;有的学生几乎从不主动找老师答疑;一些学习成绩好的学生,作业时间和附加学习时间则可以到达1:1。学习评估表使学生居家学习的真实状态一目了然,达到了没有沟通胜似沟通的目的,接下来就可以做进一步的了解。
02
管理更加科学精准
有了学习评估表的帮助,班主任可以有针对性地提出班级总体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学生的个别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进行个别指导,督促改进。例如,某天的语文作业班级平均用时为40分钟,但一个学生却做了两个小时。语文老师及时联系她了解情况,原来当天的语文作业是写作文,该学生无从下笔,为此花了很长时间。对此,语文老师就当天的作文题目与她进行了深入探讨,及时发现了学生的问题并予以解决。
例如,有的学生做作业很快,但附加学习时间很少。我建议学生针对自己的薄弱科目实施补弱计划,并给出具体建议。再如,我发现有的学生学习效率低是因为总忍不住刷微信朋友圈,我为他推荐了“番茄时间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提高自制力的小妙招。
03
“班级”更具存在感
在校学习交互性、情感性强,学生可以感受到班级提供的支持与帮助。居家学习,学生却很难感受到这一点。学习评估表可以帮助学生从网络走向现实,感受到同学间的温暖与关照。
有同学家长已经复工,家里和单位两头忙,有了这个评估报告,就可以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明确他哪些方面还有待加强。
对班级和学生的管理不能只依靠经验,鼓励激发学生也不能只打“感情牌”,基于数据的指导更具说服力,也更有助于对症下药。
接受一次挑战,就是一次成长的契机。一次始料未及的疫情,让我们有了意外的收获与成长。春天已来,愿我们在百花烂漫时,相聚校园。
文章来源 | 中国教师报
作 者 | 章淼鑫 北京市育英学校
在听取了学生、家长以及科任教师的建议后,我列出了涉及学生居家学习的各种事项,包括起床和睡觉时间;各科作业时间及附加学习时间(“作业时间”是指完成老师布置作业所需时间,“附加学习时间”为学生个性化的“补短”学习时间);每天答疑次数;学习效率评价;未完成作业的学科;是否参加体育锻炼;学习困惑。之后,我利用“问卷星”把这些事项编辑成调查问卷发放到班级微信群,要求学生每天填写。第二天,我通过“问卷星”的原始统计数据,形成学习评估表反馈给学生、家长和学科教师。
通过对学习评估表的开发和利用,我的班级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有学生反馈说:“我每天都会看班级的学习评估报告,这让我更清楚自己与别人的差距在哪里,哪些方面需要保持,哪些方面需要改进。评估报告就像一面镜子,我能够从中看到自己的样子。”
有学生说:“我每天都会看班级的学习评估报告,大家的学习时间都很长,可以激励我不偷懒。”
另外,学习评估表既然适用于疫情期间,是否也可以迁移至常态或假期对学生的管理,用现代云端技术拉近彼此的距离呢?我计划进一步加以尝试。
鲁教办字〔2020〕11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中(含中职)学校毕业年级4月15日正式开学。各高中(含中职)学校要按有关要求,错时错峰有序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开学返校。
二、初中学校毕业年级原则上按顺延一周开学做准备,具体开学时间由各市按照“市域同步”的要求研究确定。
三、高中(含中职)、初中学校其他年级和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再行确定,并提前通知。
四、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要按有关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五、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六、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山东省高等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开学返校工作,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开学条件准备,并按程序报备报批。
七、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推动完善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会同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开学工作的指导,组织每所学校开展应急处置演练,逐校进行开学条件核验,核验不合格不开学。
山东省教育厅
2020年4月3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1号预警
近期,全国各地气温迅速回升,汛期即将来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云南、海南等地先后有多名学生溺亡,令人痛心。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联防联控。提请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定期通报情况,落实工作举措,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关注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人群,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安全防护设施,认真组织巡查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渠道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强化溺水警示教育。学校要在放学、放假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做好防溺水“六不”宣传,教育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了解熟悉防溺水知识,增强自救自护能力。
四是加强家校沟通。学校要通过家访、电话、微信、印制《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引导学生家长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重点做好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等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来源:教育部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修订出台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规定》)。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规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规定》修订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2004年,教育部制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令),有力推动、规范和保障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改变。一是党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要求。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是党中央对审计工作新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内部审计理论和实践有新发展。近年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功能、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完善治理等新理念逐步确立,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发生较大变化,发挥作用的空间和范围越来越宽广。三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有新规定。《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的新定位,调整了内部审计职能职责,强化了内部审计独立性,规范了审计结果运用等,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四是教育系统内部审计有新需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连续6年占GDP比重超过4%。教育系统内部审计不仅要保障资金使用安全,还要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这对内部审计工作深度提出了更高要求。17号令已不能完全适应上述内外部形势变化的需要。因此,我们对17号令进行了全面修订,提出了新时代教育内部审计的定位、机构、人员、职责、权利、监督等,完善了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在教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问:与17号令相比,《规定》有哪些重要变化?
答:《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吸收和采纳了有关单位近年来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与17号令相比,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加强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并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二是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明晰教育系统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能,拓展职责范围。三是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权利、义务,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内部审计履职尽责的能力。四是加强内部审计管理和质量控制,丰富结果运用方式和内容,更加充分发挥审计作用。
3.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职责有哪些新要求?
答:一是增加了内部审计的“建议”职能。内部审计不仅要揭示问题,更要解决问题。内部审计要通过提出科学的建议,推动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改进管理方式,解决“屡审屡犯”的顽疾。二是强化了内部审计的“预警”功能。内部审计工作具有独立、客观、综合的优势,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为导向开展审计监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防止局部性问题演变为全局性问题,推进审计工作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三是拓展了内部审计的职责范畴。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增加了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等审计职责。
4.问:《规定》如何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
答:《规定》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增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履职能力:一是明确内部审计领导机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管理。二是健全内部审计人员回避制度。为保证内部审计独立性,我们规定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特别明确了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三是完善内部审计人员激励制度。单位要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四是建立内部审计人员保护制度。规定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我们对内部审计管理提出了五方面的要求。一是建立工作规范。内部审计机构要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如制定工作规程、审计工作指南等,总结审计经验,优化审计流程,使内部审计工作逐渐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效率和质量。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内部审计机构要根据本单位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做到有的放矢。三是优化审计组织方式。为实现审计全覆盖,内部审计机构要突出审计重点,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同时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审计思维,增强数据审计能力,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效能。四是加强自身内控建设。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防范廉政和审计风险。五是提高审计质量和能力。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与业务部门合作,通过找出问题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以评促建”等途径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
6.问:《规定》对内部审计结果运用做出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为解决审计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我们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并规定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等。二是加强审计通报力度。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能有效发挥警示作用,实现审计“免疫系统”预防功能。三是实现审计结果共享共用。内部审计结果的共享共用不仅要左右联通,与其他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等的重要依据;还要上下联动,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激励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人员提高审计质量。
7.问:教育部在落实《规定》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答:《规定》印发后,我们还将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方、本单位的内部审计管理规定。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业务活动管理和效益情况等审计业务和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的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开展调研评价。对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等管理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以评促建,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的工作水平。
来源: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已经2020年2月25日教育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3月20日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企业等(以下简称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党领导相关工作的体制机制。
第五条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编制管理相关规定和管理需要,设置独立的机构或明确相关内设机构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审计委员会,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负责部署内部审计工作,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研究制定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等。
第九条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条 单位应当保证内部审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严格内部审计人员录用标准,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特点,完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和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制度,保障内部审计人员享有相应的晋升、交流、任职、薪酬及相关待遇。
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考取职业资格、以审代训等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变动和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或调动,应当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保守工作秘密。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八条 在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中介机构购买审计服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十九条 单位应当对认真履职、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表彰。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权限
第二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以下事项进行审计:
(一)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
(二)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
(三)财政财务收支和预算管理情况;
(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五)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六)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七)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
(八)本单位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九)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情况;
(十一)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二)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三)指导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突出审计重点;
(四) 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
(五)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交流研讨;
(六)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开展工作;
(七)维护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审计所需的有关资料、相关电子数据,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管理规范有效、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出表彰建议。
第四章 内部审计管理
第二十五条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加强对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和审计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总审计师、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内部审计结果和重大事项。
第二十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实务指南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并按规范实施审计。
第二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单位发展目标、治理结构、管理体制、风险状况等,科学合理地确定内部审计发展战略、制定内部审计计划。
第二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运用现代审计理念和方法,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优化审计业务组织方式,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效率。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着眼于促进问题解决,立足于促进机制建设,对审计发现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并在分析根本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通过与相关单位合作促进单位事业发展。
第三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加强自身内部控制建设,合理设置审计岗位和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制度,促进提升审计业务与审计管理的专业化水平。
第三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第五章 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第三十三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完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审计整改约谈制度,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第三十四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
第三十五条 单位应当对审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措施;对审计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出具审计管理建议书,为科学决策提供建议。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加强内部审计机构、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内部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第三十七条 单位应当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八条 单位在对所属单位开展审计时,应当有效利用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力量和成果。对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
第三十九条 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在向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当及时向上一级内部审计机构报告,并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被审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拒绝接受或者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的;
(二)拒绝、拖延提供与内部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
(四)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或者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商业秘密的;
(四)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本单位内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因履行职责受到打击、报复、陷害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本地方、本单位内部审计管理规定。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所称企业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于2004年4月13日发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同时废止。
来源:教育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决定2020年4月4日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在此期间,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全国停止公共娱乐活动。4月4日10时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国务院官网)
内容来源:红星新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水泥生产工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20〕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行业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水泥生产工、石膏制品生产工、乳品评鉴师等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30日
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6-15-01-01 |
水泥生产工 |
2 |
6-15-01-05 |
石膏制品生产工 |
3 |
6-02-04-02 |
乳品评鉴师 |
来源:人社部
随着备受各方关注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出炉,高职学校出现了“几家欢乐几家愁”的连锁反应。笔者认为,无论是入围高职学校还是未入围高职学校,都应理性对待此轮“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双高计划”建设不是“百米冲刺”而是“马拉松”,在起跑阶段暂时落后,未必就不能率先冲向终点。如果说此轮入围名单的高职学校是“白马”,那么此轮未入围的高职学校,一样有机会成为“黑马”。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没有“铁帽子”,进入建设名单不等于进入“保险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明确:“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每5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分阶段推进建设。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过程监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9〕8号)也强调:“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由此可以看出,国家政策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已经有非常明确的顶层设计,即特别强调项目建设机制基于绩效、有进有出、双向流动、滚动淘汰,不搞终身制,保证建设质量。所以,创建公平竞争机制和环境,让“白马”“黑马”向着目标竞相奔驰是众望所归。如果相关高职学校沉湎于已有基础,不思进取,即便此轮入围,最终难免出局。反之,如果相关高职学校能够直面差距,奋起直追,即便此轮暂未入围,将来也有可能实现“逆袭”。“双高计划”项目的动态调整建设机制,革除了以往“项目驱动”的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痼疾,不仅倒逼此轮入围名单的高职学校居安思危,也让其他未入围的高职学校看到方向和希望。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拼的是实力而非资历,注重的是绩效而非名号。“英雄不问出处”,不论是否曾列“国家示范校”还是“国家骨干校”“优质校”,不管是省属高职学校还是地市属高职学校和行业或社会力量举办的高职学校,只要拥有“一技之长”,就可以放手搏、勇敢上。事实上,此轮入围“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的高职学校,只有76所国家示范校入选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仅占入选总数的38.6%,已有20多所学校被淘汰出局。虽然非国家示范(骨干)校没有入选高水平高职学校,但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遴选中表现不俗,在141所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中,非国家示范(骨干)校有52所入选,占比达36.9%,比国家示范校多入选18所,与国家骨干校大致相当。可见在这场高职教育的“马拉松”中,“双高计划”项目给了那些非示范(骨干)高职学校一个赛道“跑马”的机会。
“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进入建设名单只是起点而非终点。捷足先登者未必就能一路领先,暂时落后者未必不能后来居上。因此,对入围的高职学校而言,不论是老牌名校还是后起新秀,都应时刻保持一份清醒,存有一份压力,争取新的突破而不满足于既有成绩,对标世界水平而不满足于国内领先。反之,对此轮未入围的高职学校来说,如果能够直面差距、找准定位、奋起直追、扬长避短、强化内涵、形成特色,聚准“双高计划”项目的“学校和专业群”两个建设焦点,围绕“双高计划”项目“1个加强、4个打造和5个提升”的建设任务,努力建成“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这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追赶超越,最终极有可能使自己由“潜力股”成为“绩优股”。
“双高计划”项目遴选认定并非一劳永逸,实现有进有出“双向流动”同样需要政校双方持续努力,特别是管理发力。一方面,国家要扎紧制度“篱笆”,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强化绩效管理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内,对入围的高职学校所有建设成果进行绩效评价的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实施评价,以使绩效评价活动更加科学、独立、客观、公允和高效,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惩处。该摘“帽子”的绝不含糊,该淘汰的绝不让其留级。
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的绩效管理和评价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所有高职学校都有重要意义。文件强调: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学校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应该说,对“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不会比遴选建设名单来得简单,而它对于高职学校个体及整个中国高职教育发展的影响效应则更大,社会各界都会密切关注“双高计划”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出台。
另一方面,此轮未入围“双高计划”项目的高职学校也要积极主动对标“双高计划”项目遴选的各项条件和要求,在内涵建设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进行更深层次的管理创新,以科学管理取代经验管理,建立起以绩效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校上下协作争创“双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争取在下一轮“双高计划”项目遴选竞争中胜出。笔者认为,对未入围的高职学校而言,尤其要做好下列工作:首先要全方位建好“播种机”,从上到下播种下绩效管理理念的种子;其次,全员当好“授业者”,从上到下深化绩效管理润物无声;再次,全过程演好“园艺师”,从上到下及时修剪纠正学校内涵建设中出现的各种目标偏差,从而实现学校和专业群高水平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双高计划”项目犹如新时代高职学校发展的“赛马场”,建设好“双高计划”项目离不开“有进有出”的双向流动机制,坚持双向流动才能“优胜劣汰”,从而保证“双高计划”马上功成,换言之,只有 “白马”“黑马”同时驰骋赛场,最后胜出的才是真正一流的“骏马”。
(作者系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来源|职教圈
近日,山东省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学校拨付3亿元省级建设经费。
山东省对“双高计划”学校给予重点支持,按照每年每校3000万—5000万元的标准拨付经费,支持学校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高职学校和专业群;要求学校把“双高计划”和职教高地建设一并谋划,增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特色建设任务,并在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中明确高地项目经费;要求各市和举办单位落实承诺的项目建设资金,建设周期内共投入15.458亿元。
在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中,山东省有15所高职院校入选,立项总数位居全国第二位。山东省将在建设周期内,按年度给予资金支持。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去年12月,备受各方关注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名单出炉。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对“双高计划”项目的管理特别强调:“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2019年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由此可见“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没有“铁帽子”,进入“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名单不等于进入“保险箱”。
当前正值“双高计划”项目建设之初,为了助推第一轮197所“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学校”)项目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构建与项目建设相适应,具有开放性和竞争活力,能够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笔者认为,项目学校强化绩效导向,需要把握好三个重心,处理好六个关系。
建立一个机制。即项目学校要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财政部门牵头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覆盖项目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项目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完善两个体系。即项目学校一是要完善与项目建设任务适配的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二是完善项目绩效自我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价,完善项目建设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包括项目各类支出,符合项目建设内容,突出职教特色,多维度、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
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抓好项目建设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监控,从接受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到运行所有环节进行完整监控。二是抓好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中的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评价。三是抓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与学校内资源分配和评优评先晋级等实质性挂钩,优化项目资源在校内的配置。
处理好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和学校日常管理的关系。项目预算绩效管理涉及到项目建设期内学校日常管理各个方面,学校日常管理绩效情况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绩效。要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到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形成学校主导,项目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具体执行,学校上下全员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格局,并以此为中心带动学校日常管理其他方面的工作,从而提高学校管理效能,增强管理执行力和公信力。
处理好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执行主体之间和执行主体内部的关系。财政部门和项目学校都是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区别在于财政部门更倾向于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角色,项目学校是项目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责任主体,也是项目预算绩效的责任主体,必须强化责任观念,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学校通常是校院处室两级管理体制,在项目建设任务执行过程中学校应扩大承担项目子任务的二级学院和各处室管理自主权,坚持重心下移、责权并重、化繁为简、高效运行,着力“放、管、服”和“责、权、利”,激发二级学院和各处室承担项目子任务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更加有利于项目建设任务执行和学校发展的良性机制。
处理好项目建设绩效目标和日常财务预算编制的关系。将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融入项目建设财务预算编制全过程,要将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视为日常财务预算编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将两者有机结合,凡编制预算即要编报绩效目标。在审核阶段将项目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作为财务预算安排的前提和主要依据,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要据实调整,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的支出方可进入财务预算安排环节,项目建设绩效目标随日常财务预算一并批复,增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引导项目学校内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转变观念,把注意力从“有钱花”转移到“把钱花好”上来。
处理好项目建设统一要求和自主创新的关系。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挑战性和开拓性并存的工作,不仅评价对象、评价方法、评价要求十分复杂,还有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在项目建设期内不断创新。项目学校应切实增强自身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遵循两部对项目统一要求的原则下,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打造本地、本校特色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处理好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与重点突破的关系。项目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是一项循序渐进、逐步深入的探索实践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具体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既要统筹谋划,把绩效观念和绩效要求全面落实到项目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和学校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又要注意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处理好项目绩效评价与结果运用的关系。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是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落脚点,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绩效,关键是要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充分合理的运用,以此强化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确保“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项目学校应建立项目各子任务建设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制、问责制,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全校公开,接受教职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成为项目阶段性建设质量进一步整改提升的依据,促进学校管理制度完善;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教学和管理部门日常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提高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成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加速器”,增强项目学校办学活力。
(作者系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来源:职教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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