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名称 | 所在城市 | 联系电话 |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保定 | 0312-5996063 |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0311-85110111 |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 保定 | 0312-5917288 |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邯郸 | 0310-3178382 |
河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 保定 | 0312-3105821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唐山 | 0315-2368555 |
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 承德 | 0314-2163666 |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唐山 | 0315-7772978 |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 承德 | 0314-2377071 |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石家庄 | 0311-83930816 |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天津 | 022-27391636 |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 天津 | 18033749097 |
石家庄工商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0311-85661057 |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13315471675 |
河北科技学院 | 保定 | 0312-2195866 |
河北东方学院 | 廊坊 | 010-80841926 |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邢台 | 0319-8769861 |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 | 唐山 | 0315-5331111 |
保定理工学院 | 保定 | 0312-2165166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0311-87115208 |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 廊坊 | |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阜平校区) | 保定 | |
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 | 张家口 | |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 邢台 | |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0311-85835666 |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 沧州 | 0317-2050897 |
保定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保定 |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宣钢分院) | 张家口 | |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 秦皇岛 |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互联网学院) | 石家庄 | |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邢台 | |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沧州 | |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保定 | |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唐山 | |
河北对外经贸职业学院 | 秦皇岛 | |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承德护理职业学院 | 承德 | |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唐山 | |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 衡水 | |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 廊坊 | |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 邯郸 | |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 石家庄 |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 廊坊 | |
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 石家庄 | |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唐山 |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 沧州 | |
冀中职业学院 | 保定 | |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 唐山 | |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 | 张家口 | |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石家庄 | |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 承德 | |
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 | 秦皇岛 | |
河北美术学院 | 石家庄 | |
燕京理工学院 | 廊坊 | |
泊头职业学院 | 沧州 | |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石家庄 | |
河北外国语学院 | 石家庄 | |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 | 石家庄 |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石家庄 | |
唐山海运职业学院 | 唐山 | 0315-5331166 |
邯郸科技职业学院 | 邯郸 |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 长沙 | |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 北京 | |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 北京 | |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 天津 | |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 |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北京 |
新增专业名称 | 减少专业名称 |
作物生产技术 | 环境信息技术 |
水产养殖技术 | 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技术 |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 机电设备安装技术 |
油气开采技术 | 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汽车试验技术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乐器制造与维护 |
节电技术与管理 | 声像工程技术 |
钢铁冶金设备应用技术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戏曲表演 |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 国际标准舞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舞蹈编导 |
电梯工程技术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酿酒技术 | 数学教育 |
铁路桥梁与隧道工程技术 | 体育教育 |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 艺术教育 |
集装箱运输管理 | 文秘 |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 建筑设计类 |
精密医疗器械技术 | 土建施工类 |
康复工程技术 | 护理类 |
物流金融管理 | 经济贸易类 |
工程物流管理 | 电子商务类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会展类 |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 铁道运输类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城市轨道交通类 |
民事执行 | 道路运输类 |
医疗器械经营与管理 | 储能材料技术 |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 公共服务类 |
环境保护类 | |
高铁综合维修技术 |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
跨境电子商务 |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
集成电路技术应用 | |
人工智能技术服务 | |
航空运输类 | |
冰雪设施运维与管理 |
来源:红网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函
教高司函〔202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教育部将继续实施2020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现面向企业征集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与条件
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至少2年,在所属行业及领域具有较为领先的技术力量和研发实力,业务稳定、业绩良好,注册实缴资金原则上在500万元以上。
2.参与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信用良好,无欺瞒、诈骗等不良记录,并能提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或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良好报告。在相关领域具有与高校开展合作的良好基础,有2名(含)以上合作高校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材料。
3.鼓励企业每批次提供的实际支持资金总额不少于50万元(不包含软硬件等投入)。实际支持资金作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项经费,不附带附加条件。
4.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相关事宜。
二、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类:
1.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深入开展多样化探索实践,形成可推广的建设改革成果。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师资、技术、平台等,将产业和技术最新进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推动高校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课程体系,建设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可共享的课程、教材、教学案例等资源并推广应用。
3.师资培训项目。企业提供经费和资源,由高校和企业共同组织开展面向教师的技术培训、经验分享、项目研究等工作,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
4.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提供资金、软硬件设备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践教学资源等,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5.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企业提供师资、软硬件条件、投资基金等,支持高校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实践训练体系、创客空间、项目孵化转化平台等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6.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企业提供资金、指导教师和项目研究方向,支持高校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实践。
三、重点支持领域
本年度重点支持区块链技术、重大应用关键软件、芯片应用技术、固废资源化、水下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储能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精准医学研究、生物育种、社会事业与公共安全等领域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四、工作流程
1.项目指南征集。符合条件且有校企合作意向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按要求编制项目指南(应包括支持项目类型及规模、申请条件、建设目标、支持举措、预期成果及有关要求等内容)并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提交,具体格式可参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发布的项目指南模板(可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通知栏中下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面向高校公布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论证与立项。高校根据项目指南,组织师生自主进行项目申请。企业根据项目指南约定,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工作,并将校企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校企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须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专家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立项结果进行核定,最终立项结果经审查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3.项目实施。立项结果发布后,校企双方应积极启动项目研究,按照合作协议约定确保落实经费拨款及软硬件支持等事项。
4.项目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在合作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经所在高校同意后向企业提出项目结题申请,企业组织专家进行项目验收,按要求报送验收结论。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执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等决定公布项目指南、立项项目的批次与时间。
六、联系方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联系人:
井维亮,010-66096949,邮箱:cxhz@moe.edu.cn;
时 阳,010-58581463,邮箱:shiyang@hep.com.cn。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微信公众号: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
教育部官网5月26日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2021学年全国计划招募4800名讲学教师,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各地需求,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2020—2021学年全国计划招募4800名讲学教师。
(三)资格条件。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1. 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中央财政应分担的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2. 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一)落实招募任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招募工作,根据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启动2020年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加强对本地招募计划的统筹,提高招募完成率,确保新招募讲学教师安全按时上岗。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地要摸清受援县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优先保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的招募需求,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讲学教师。
(三)加强政策宣传。相关省份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于银龄讲学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特别是招募计划完成不好,讲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该省份招募名额。
来源:新华社
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作出的一项明确部署。如何确保扩招后的职业教育质量、提升技术人员技能水平?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扩招任务是在国家财政、货币、就业三大宏观政策部分明确的,意义更加重大深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会长鲁昕认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需要有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来实现。职业教育既要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所需要的新知识重构职业教育知识体系,让职业教育毕业生掌握5G时代的新技术,同时也要立足当下,学习传统产业中的传统知识、传统技术、传统技能。
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是一位来自浙江永康民营企业的一线工人代表。多年从事企业人事工作的她,非常关注年轻职业技术工人的想法和需求。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她提交了“职业技术学校与企业双向培养人才”的议案,建议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培育力度,通过双向培训,让企业用工需求与学校技能培训无缝对接。职业技术学校应针对企业职工学历、技能需求及时调整培训方案,为每一位职工定制职业发展规划,引导新一代技术工人群体提升整体技能水平。
在全国人大代表、福建三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黎立璋看来,社会地位不够高、职业晋升通道不畅是导致许多企业难以招到优秀技术工人的重要原因。他建议企业一方面应建立从学徒工、初级工到高级技师、首席技师的职业发展主通道,通过职业培训、导师带徒等方式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另一方面,强化工资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对关键技术岗位、关键工序和紧缺急需的技术工人实行重点激励,切实提升高技能人才社会经济地位。
针对当前许多高职院校扩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国人大代表、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与督导处处长杨德芹建议,应精细化统筹扩招专业计划,根据各省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人力资源需求,有针对性的推动各地统筹分配招生计划、督办落实招生任务。同时,督导扩招院校根据生源特点,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通过专业共建、师资共享等多种形式保障扩招生源贴近生产一线学习实用技能,破解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同产业发展脱节的现实困境。
作者 | 陈昊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5月19日,成都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重启线下课程。但是,疫情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影响并未消除。“我们这几天正在清理相关设备,准备和旁边一家培训机构合并。”近日,当记者来到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的某艺术学校时,负责人之一边女士正指挥工人拆除电灯。她说,学校3个多月没有开门,亏损100多万元,“实在熬不住,才有了抱团取暖的想法。”
疫情期间,教育培训市场受冲击较大。校外培训机构现状如何?线上教育是否迎来发展新机遇?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线下:三分之一机构经营困难,有机构违规开课
“1月以来,我们学校净支出30多万元。”5月初,位于金牛区蜀汉路的某培训学校正在准备复课。校长周华表示,疫情期间学校面临最大的问题是零流水,资金紧张。
据业内人士透露,成都很多线下培训机构由于防疫要求,一直不能开门,面临不小的生存压力。据不完全统计,1-3月,成都约三分之一线下培训机构存在困难,不少机构面临关门。
按照省教育厅和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成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早于5月6日开展线下培训。但是,部分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在5月6日之前就打着私教课、1对1教授、体验课等名义提前线下开课。
记者还发现,一些在室外上课的机构也通过转化上课地点等方式打擦边球开课。
对于种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成都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管是室内还是室外培训,也不管是不是私教课、体验课,在5月6日前线下开课都是违反相关规定的。“5月6日以后可以复课,并不意味着培训机构就可以直接开门,复课要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达到相关要求后,再向防疫部门或者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备案和申请。”
线上:需求大增,但开课易做好难
趋势:线上线下相辅相成,不可盲目跟风
来源:川报观察
华中地区民办大专职业院校
各省民办大专职业院校统计表
民办大专院校数量最多的省份,是四川,即使不算2020年新增的4所,仍然高居第一。这反映出四川作为西部第一大省的经济和人口总量优势。位居第二的是经济第一大省广东和中原大省河南,不过广东2020年没有新增,而河南新增了4所,2020年民办大专新增数量与四川并列第一。接下来的是职业教育第一大省江苏和民营经济大省福建,再接下来是重庆,重庆的大专院校数量并不多,民办院校占了半壁江山。
内容来源:高等教育数字局
教育部办公厅最新发布通知,部署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2020-2021学年计划在河北招募450名讲学教师。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
按月发放工作经费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
提供周转宿舍
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优先评优
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实施范围
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招募人数
2020—2021学年全国计划招募4800名讲学教师。河北省计划人数为450名。
资格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
来源:燕赵都市报微信
近期,广西、河南、陕西等地分别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件,多名学生溺亡。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2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举一反三,多措并举,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防溺水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尽最大努力防止此类事件发生。
一是把宣传教育落到实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为孩子接受的防溺水知识普及、溺水风险警示教育等,引导广大学生时刻牢记防溺水安全“六不”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防”字当头,远离危险。
二是把风险预警落到实处。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针对溺水事故特点,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加强联防联控、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应急处置,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夏天已至,南方地区、水域多的地方尤其要保持高度警觉,勤检查勤预警。
三是把家校协同落到实处。通过家访、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开展经常性的家校互动活动,督促家长切实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引导家长密切关注未成年人在课余、周末和节假日的活动,禁止孩子聚集性到没有安全防护的水域游玩,切实远离危险水域,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事件发生。
四是把督导检查落到实处。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防溺水工作督导,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织密织牢防溺水“安全网”,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对工作不细致、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盯住整改。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请介绍一下未来技术学院建设的背景和目的?
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随着科学的飞速发展,革命性、颠覆性技术突破正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刻地影响社会发展的进程,深刻地影响国家的国际竞争地位。瞄准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围绕未来可能产生的变革性技术进行前沿探索,抢抓科技发展机遇,培养具有前瞻交叉思维的科技领军人才是高等教育承载的历史使命。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落实《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扎实推进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推动高校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制定出台《建设指南》,做好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前瞻性和战略性培养。通过四年左右时间,在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部分高校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探索专业学科实质性复合交叉合作规律,探索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新模式,争取用十年左右时间打造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和有效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教学科研高地。
2.请问《建设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是什么?
答:《建设指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聚焦未来革命性、颠覆性技术人才需求,推动整体实力强、专业学科综合优势明显的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突破常规、突破约束、突破壁垒,强化变革、强化创新、强化引领,打破传统学科专业体系,以提供优质资源和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为抓手,以改进体制机制为保障,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把握新工科“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建设内涵,着力培养具有前瞻性、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推动“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升级,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坚持中国特色、坚持面向未来、坚持交叉融合、坚持科教结合、坚持学生中心、坚持开放创新,通过不断突破、持续创新、强化引领,将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颠覆性、革命性科技突破统筹设计和有机结合,打造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和有效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教学科研高地。
3.未来技术学院的建设任务有哪些?
《建设指南》明确了未来技术学院七个方面的建设任务。
一是凝炼未来技术特色。探索未来专业交叉融合机制,加大学科交叉融合和跨界整合的力度,推动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布局新型理工科专业建设,凝练基于专业交叉的未来技术方向领域,构建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专业体系。
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培养学生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坚定服务国家、造福人类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学生中心”,探索从选拔到“本硕博”贯通的全过程培养机制。探索科技领军人才知识、能力、素质模型,构建面向未来技术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模式、评价机制,实现新技术、新工具、新标准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建设若干适应未来技术研究所需的科教资源平台和数字化资源。
三是革新教学组织形式。鼓励高校大胆革新,创新教学组织形式,营造有利于产生各类颠覆性、突破性成果的创新氛围和人才培养环境。
四是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适应未来技术人才培养特点,推动大师领航,建设一支满足培养未来技术领军人才培养需求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五是深化国际合作。引入国际一流学术、教育资源,互学互鉴,吸引国际知名学术大师参与学生培养。吸引高水平国外本科生,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应对人类未来挑战提供人才保障。
六是汇聚各方资源。汇聚科研院所、企业、投资机构等多方资源,为未来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等工作提供技术、经费、师资等全方位有力支撑。
七是优化管理机制。构建与未来技术学院建设目标相适应的运行、管理、评价、质量保障等相关机制,及时准确反馈未来技术学院的人才培养效果和建设情况,推动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持续改进。
4.未来技术学院的申报和建设流程是什么?
教育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规划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布局,指导和组织开展未来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和评估,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
各高校根据《建设指南》中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基础条件要求,基于学科专业、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理念、资源条件等现有建设基础报送建设方案,具备条件的直属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其他高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组织专家从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方面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进行培育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各地需求,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以县为基本单位,主要是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县,贫困的民族县、革命老区县、边境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困难团场等,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倾斜。受援学校为县镇和农村学校。
(二)招募人数。2020—2021学年全国计划招募4800名讲学教师。
(三)资格条件。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四)岗位职责。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各受援县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招募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从受援县教育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讲学教师,结合讲学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核或遴选;(4)公示公布;(5)签订协议;(6)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1. 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西部省份由中央财政负担;中部省份由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按1:1比例分担;东部省份由省级财政自行负担。中央财政应分担的工作经费采取据实结算的方式。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提高工作经费补助标准,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负担。如需安排讲学教师岗前研修,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2. 政策保障。受援县要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切实做好组织实施
(一)落实招募任务。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招募工作,根据本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启动2020年讲学教师公开招募工作。加强对本地招募计划的统筹,提高招募完成率,确保新招募讲学教师安全按时上岗。
(二)摸清受援需求。各地要摸清受援县需求,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优先保障“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县的招募需求,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招募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讲学教师。
(三)加强政策宣传。相关省份要加强政策的宣传,及时收集积累相关资料和信息,深入挖掘讲学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弘扬教师奉献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加大督查力度。对于银龄讲学计划实施管理不到位,特别是招募计划完成不好,讲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查处,并要求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下一年度不再增加或适当核减该省份招募名额。
三、及时准确报送材料
1. 请黑龙江省、西藏自治区组建工作组,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名单》(附件1)和本省份实施方案。
2. 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省份核定2020—2021学年计划招募讲学教师人数(附件2、附件3)。
3. 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省份于2020年11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附件4)。
4. 请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省份和2021年准备参加的省份于2020年11月16日前报送《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附件5)。
联系人:徐若愚、王志洁;
电话:010-66097405、66096498、66097842(传真);
电子邮箱:jsglc@moe.edu.cn;
邮寄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邮编:100816)。
附件:1.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名单
2.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3.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未摘帽贫困县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4.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汇总表
5.银龄讲学计划2021—2022学年招募讲学教师需求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李克强指出,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有序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和中高考工作。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县城学校建设,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扩大高校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规模。要优化投入结构,让教育资源惠及所有家庭和孩子,让他们有更光明未来。
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有多处涉及教育,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高职院校扩招、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发展托幼服务。在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李克强指出,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今年高校毕业生达874万人,要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高校和属地政府都要提供不断线的就业服务。资助以训稳岗,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在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方面,李克强指出,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建设国家实验室,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发展社会研发机构。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谁能干就让谁干。(记者 焦以璇 柴葳)
近日,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立新参加在线访谈,介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情况。
主持人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已进入第二个年头了,网民们表示非常关注实施情况,请您介绍一下。
张立新:
一年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实施总体良好。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位部署。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对技能人才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要求做好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人社部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力统筹推进提升行动实施。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与财政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扩大专账资金使用对象和培训补贴项目范围,优先使用专账资金等措施。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出台专项培训计划,加大对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快递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退役军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技能培训。疫情爆发后,出台一系列文件,支持鼓励开展线上培训。
二是向各地下达了年度培训和专账资金使用计划、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任务目标,挂图作战,督导实施。
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加强普及化、精准化宣传,让各地、各有关部门、企业、培训机构、劳动者都能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2019年11月下旬至12月初,全国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服务周活动,集中开展政策咨询宣讲、现场办理、上门送政策和服务等活动,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和服务效能。
各地积极创新政策,较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地按要求完成了专账资金筹集,分级制定了实施方案,创新和细化了政策,如明确范围,提高标准,简化程序,优化管理等。完善了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也就是“两目录一系统”建设。
经过共同努力,2019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超额完成全年1500万人次培训目标,培训人次和资金支出均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今年以来,各地通过线上培训等方式持续推动提升行动实施。
主持人
疫情发生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是否受到影响?
张立新:
职业技能培训的最突出特点是实操性,疫情发生后,很多线下集中培训不能开展了,确实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挑战。
今年,我们各项工作部署较早,年初已将全年培训资金支出目标任务下达各地,并于1月份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全年工作。
突如其来的疫情,确实打乱了工作节奏。为了统筹疫情防控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人社部迅速启动应急行动,发文发电要求各地人社部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将培训等工作转至线上。同时,对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进行线上技能人才评价和技能竞赛选拔集训等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持续推动提升行动,确保全年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跟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予以保障。人社部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联合印发文件,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明确了线上培训目标和线上培训补贴支持政策。部署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同时,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征集遴选了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并向各地推荐。总之,千方百计推动技能培训不断线。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是通过线上培训等手段,全国培训总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数基本保持了往年水平。
主持人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315工程”与“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百日行动”三者之间什么关系?
张立新: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也称职业培训“315工程”,目的是稳就业、促就业,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从2019年起,利用3年时间,统筹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节余和其他各类资金,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5000万人次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这项工程还有一个质量目标,就是到2021年底,要实现技能劳动者占到就业人员总量1/4(即25%以上),技能劳动者中,高技能人员要占到近1/3(即30%以上)。
“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是针对疫情防控要求,为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而提出的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计划,将伴随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实施,贯穿2020年至2021年底,并提出了2020年全年开展线上培训目标、线上培训补贴政策、资金列支等政策措施。
“百日线上免费技能培训行动”是人社系统实施战疫十大行动,是“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集中攻坚,是阶段性工作,提出了“百日515”目标:即在2020年3月至6月底,遴选50家以上线上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实现线上培训实名注册500万人次以上。
用一句话概括,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是总动员令,“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是持续实施提升行动的新手段,百日行动是阶段性集中攻坚。
主持人
疫情期间实施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进展如何?
张立新:
总体看,全国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推进较为迅速。自2月份人社部陆续推出各项政策措施后,各地闻令而动,反应迅速,普遍建立了工作机制,创新出台线上培训支持政策,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加强线上平台建设,推动线上技能培训落实,形成了统筹疫情防控与线上技能培训的合力。
截至5月15日,百日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线上职业培训实名注册学员已超930万人次,开展线上培训的人次数超过790万,均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稳就业促就业和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持人
很多网友说,看到了线上线下开展技能培训的消息,自己也很感兴趣,就是不知道到哪里报名参训?
张立新: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由各地人社部门落地落实。网友们如果想报名参加培训,可以咨询所在地人社部门,登录所在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相关政策信息,在培训项目目录和培训机构目录中,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机构报名参训。或者,拔打12333人社部门电话咨询热线,咨询相关政策和培训信息。
政策规定,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取得证书的,都可以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也就意味着,我们支持劳动者在上述所在地参加培训。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没有全国统一的报名参训入口,大家可查看或咨询所在地人社部门的报名参训信息。主要原因是,国家为各级政府预留了政策创新空间,省级可调整补贴培训范围和条件,市(地)可确定补贴标准,县级可整合培训资金和项目。各地在政策制定中有很多创新,具体的培训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领程序、质量管理等方面都不尽相同。所以,大家如果想参训,还是要根据自己所在地政策,按其管理程序和规定执行。
主持人
有网友问,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确实有补贴吗?
张立新:
劳动者可以参加线上培训,企业也可以组织或委托开展线上培训。按照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精神,针对劳动者和企业的线上培训有相关补贴政策支持。
对于劳动者来说,参加线上培训并取得相应课程培训合格证明的学员,按照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所需资金可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农村家庭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线上培训期间还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贴。
对于企业来说,在受疫情影响停工期间,对各类企业自主或委托开展的线上培训,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开展项目制培训,可按规定预拨一定比例的培训补贴资金。
主持人
线上培训质量如何保障?对线上培训平台有无监管措施?
张立新:
对参训人员,我们要求各地建立健全线上培训信息采集和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监管线上培训全过程。要求学员全部实名制注册,线上培训有签到、有记录、有测试,做到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很多平台使用了人脸识别技术进行签到和随机点名,确保学员本人参训。
对于人社部门推荐的线上平台机构,我们采取评估和调整退出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人社部推荐了54家平台机构,下一步将进行阶段性评估。对于质量不佳、条件不符的平台,将淘汰出推荐目录;对于质量有保障,与技能培训标准契合度高的平台,将增补进推荐目录。总之,就是要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线上培训质量和成效。
我们要求各地,要强化对线上培训平台的指导监管,建立互联网监管平台,明确线上技能培训要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准绳,遵循培训内容、课程时长、培训时间等方面的相关标准,强化质量建设。
主持人
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请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下一步工作如何考虑?
张立新:
5月22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资助以训稳岗,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今明两年的工作任务。
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以企业职工为重点,面向广大城乡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全年培训1700万人次以上的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们将一方面抓好已有政策和举措的落实,另一方面要根据形势发展,出台以工代训等新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推进。
一是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要求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以工代训各项政策,创新和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策体系,明确管理服务流程和补贴标准。要将以工代训人员数、支持企业数和资金支出数等信息实施情况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月对账统计范围。此外,各地要优化经办服务,做好做实以工代训各项服务管理工作,精简申领证明材料,推行“打包办”和“快速办”,建立补贴资金网上申领渠道,提高审核发放效率,推广“不见面”服务,努力实现补贴受理审核发放全程网办。
二是指导各地逐步恢复线下培训,做好线上线下培训的融合发展。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适时开展线下培训、技能等级认定和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突出“服务”主题,组织好全国12333咨询服务周和世界青年技能日活动,送训入企,送政策到劳动者手里。
四是强化督导推进工作,深入实地调研,指导各地用足用好专账资金,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总之,要全力实施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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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此,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确保各地复学开课后学校体育工作安全有序、科学有效的开展。二是当前一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低风险地区的大中小学已陆续复学复课,学校体育工作也已逐步走上正常化,并随之出现了夏季气温日渐升高是否应佩戴口罩、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何开展、如何在增强学生体质情况下确保学生健康安全等问题。为此,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全国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起草了相关技术草案,请卫生健康委组织疾控专家把关指导形成了《意见》,以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体育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二、问:如何把握当前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答:《意见》指出,要综合研判学校体育工作面临的风险。要认识到经过较长时间的居家学习,学生体质健康、体能和运动技能有所下降,夏季到来气温逐渐升高,都给复学学校开展体育工作带来风险、给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带来影响和限制。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纾解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迫切心情和急切愿望,从课程内容设置、教学计划调整、课堂组织变化、场地器材设施使用、分时错峰活动、应急安全防范等进行认真研判和调整。
《意见》还强调,要不断提高认识,通过此次疫情,继续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免疫力、疏导心理焦虑,实现体育与健康教育深度融合,培养学生良好体育卫生习惯,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问:《意见》对开展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工作提出了哪些重点要求?
答:《意见》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体育教育教学活动、优化体育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切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要求、创新形式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教学、适当调整各类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家校协同营造良好体育学习环境等6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对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居家学习和体育锻炼情况进行摸底和评估诊断,在此基础上确定教学起点,加强居家学习和复课后体育教学的衔接。二是体育课程内容要根据学生实际在教学计划中作出调整,复课初期可以适当降低课程标准规定的运动强度及密度要求,并根据学生体能的恢复情况循序渐进提高学习强度和难度。三是教师要在课前、课中和课后及时做好相关的指导,加强对学生体质状况的监控,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学校要开齐开足体育课,调整大课间形式和内容。五是科学研制并及时发布初中升学体育考试、体育教育专业高考运动技能测试、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单考、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等工作方案。六是学校、教师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布置体育家庭作业,动员家长对学生体育锻炼进行经常指导和监督。家长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及时向学校、教师反馈学生在家体育锻炼情况、体质健康变化情况等。
四、问:《意见》对哪些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说明?
答:一是场地器材要做好适度消毒工作。二是师生体育活动应安排在户外或通风较好的体育场馆进行,一般保持1.5米间距,或对间隔距离进行最大化安排,尽量减少接触。三是不得佩戴N95口罩进行体育运动。低风险地区学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时不需戴口罩。四是暂停学校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运动会,鼓励学校开展网络远程学生体育“云”竞赛和“云”上运动会。
五、问:如何通过此次疫情进一步认识和加强健康教育?
答:传授健康知识、教会健康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是健康教育的三个重要方面。复学后,健康知识的传授要以传染病的传播和防控知识、体育锻炼与提高身体免疫力的相关理论知识为重点,健康技能的教学要以学会规范洗手、学会正确佩戴口罩、学会测量体温等技能为重点,加强在体育课中对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要进一步做好健康教育科普工作,引导学生掌握健康知识,树立健康意识,学会健康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广大体育教师要利用多种渠道传播健康的理念与知识。
六、问:如何确保做好学校体育工作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答:《意见》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本地本校体育复学复课工作方案,积极指导、督促和检查学校的体育教学、体育大课间活动。各地各校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积极稳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消息一出,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中职为什么要适度扩招?有两个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之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之需。《通知》指出:“要深刻认识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要从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角度出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适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也就是说,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技术技能人才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既要适度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也要提高中职教育发展水平,培养满足现代化建设所需的人才。《通知》还指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的“2020年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要求,结合《通知》要求,今年的毛入学率达标主要通过中职扩招来实现。
那么,扩招的对象是谁?从《通知》来看,高中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是重要群体。此外,《通知》还要求“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可见,中职扩招并非仅仅招收应届初中生,这也对中职教育带来了新挑战。
最关键的是,扩招以后的中职教育怎么办?今年的《通知》明确中职教育要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毫无疑问,这就是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因此,必须提高中职教育发展水平,办有质量、有前途的中职教育。
我认为,既要实现今年的扩招,又要培养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除了做好宣传引导、落实“阳光招生”,更需要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全面“坚持普职比大体相当”,整体提升中职教育水平。片面的保持普职学生规模大体相当,无法保证教育质量,也无从体现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应该是“办学条件、办学经费、师资队伍、学生规模”的普职比大体相当。正在修改的职业教育法如能予以明确,各级政府就有了法律遵循。二是切实提供更多高层次职业教育机会,实现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上下贯通。中职教育不能是“断头教育”,必须搭建成长“立交桥”,让中职学生同样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一方面,高职要扩招,甚至取消单招比例限制;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普通高校专升本扩招,拓宽向上的渠道。另一方面,中职要主动积极做好与高职“3+2”、与职业教育本科等培养规模的有序衔接,为中职学生接受更高层次职业教育提供更多机会。
(作者系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校长)
来源:中国教育报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坚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
这一文件甫出,迅速被部分媒体解读为“中职扩招”,并以“50%的中考生将考不上高中”“一半学生要去上中职”“与其恐惧上中职,不如再加把劲努力”“孩子,你不好好读书,将来就要去上中职”等等为话题,条分缕析“中职扩招”带来的诸多影响。
中职教育作为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基础部分,需要在规模和数量上支撑,否则,就会导致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的根基不稳定。同时,中职作为高中阶段教育一部分,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里,其基础地位更应强化。《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在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并重,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正如此,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对职业教育培养人才及人才结构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教育部历年来都一直强调这一原则。
理论上讲,当职普比例达到5:5时,是职普教育最理想和完美,但因有了“大体相当”的限制,并且事实上职普比例这一数字是很活泛的。职普比例4:6或者更低也视作“大体相当”。再者,从教育宏观角度上看,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并不严格局限于县域内,实践中屡次已被证明,有的地方职普比例甚至达到1:9。
仔细研读《通知》,会发现教育部要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要把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提出“到2020年毛入学率都要达到90%以上”的要求,显然,适度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主要针对的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这也正是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国家职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提出“把高中阶段教育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响应。
教育部该《通知》中还强调,“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可见,生源渠道的拓宽,中职扩招并不意味着仅仅招收应届中考生。
实际上,类似《通知》教育部年年都会发。在2019年“职教20条”和“高职扩招100万人”的背景下,今年出台“中职扩招”有着更为丰富的意义。但对这一政策的走向依然持不容乐观。
就舆论来看,一部分人之所以对“中职扩招”作出敏感、过激反应,甚至对这一政策加以挞伐,实际上还是对普高教育的膜拜,对中职教育的歧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显然,作为类型教育的职业教育——特别是中职教育,让公众自觉、乐意接受和感到满意,其步履还相当艰难。虽同为高中阶段教育,但作为“差生收容所”背锅的中职教育却遭致不少人的抵触和排斥。个中缘由值得反思,中职教育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到底该以何种方法来破解此种局面?
中职教育缺乏问责机制的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在部分地方一再突破底线要求和走空,无异削弱了国家对职业教育的积极建构起来的良好形象。因此,从技术层面上而言,最为要紧的是要构建职普比例大体相当政策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责机制,从政策机制上倒逼“重视职教”和坚定“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其次,要打通中职培养人才的出路瓶颈制约,切实畅通“升学有通道、就业有保障、发展有出路”。目前,不少中职学校已建立起中职生中高职对接、中职与职业教育本科衔接等体系。而对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该如何招收、该如何培养、培养以后的出路?依然迷茫,在校究竟算学历教育,还是培训,是短期、中期、长期培训?这些问题必须要捋清。此外,中职学校就是要拿出硬实力、干货。师资、实训、实践等方方面面涉及职业教育教学的问题要破冻。总之,根源上还是要提高中职吸引力,这样中职教育扩招才能走的实、走的远。
来源:蒲公英评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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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央视新闻 人民网 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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