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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职教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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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9月7日,2020年全国教师发展大会在京召开,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出谋划部署。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翁铁慧主持会议。


陈宝生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教师提出殷切期望,对做好教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全国1700余万大中小学教师面向2.8亿学生开展了一场大规模在线教育实践,有效实现了“停课不停教、不停学”,为中国特色的复学复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陈宝生强调,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教师队伍基础地位更加坚实、履行使命更显担当、制度举措更加完善,已具备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条件和坚实基础。教育系统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破除教师发展方面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开启全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新征程。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要完善师德建设制度,打造一批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坚决查处师德师风违规行为。二是大力振兴教师教育,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要在加强体系、提升层次、质量保障、创新融合上下功夫。三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让好老师不断涌现。教师资源配置要“更均衡”,教师职业发展要“更通畅”,教师考核评价要“破五唯”。四是不断提升教师地位待遇,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要重投入、清负担、给尊严、强宣传,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五是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让惠师强师政策落地生根。要着眼全局、主动谋划,抓全局、把方向,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四川省教育厅、上海市奉贤区政府、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等部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


来源 | 教育部官网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函〔20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

2020年8月24日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或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及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宏观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部署全国招生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考试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明确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指导招生单位做好自命题试题的命制、保密、保管工作,并开展监督检查。

  (五)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结合本地实际需要,统筹建设和使用标准化考点。

  (八)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九)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十)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对招生单位录取结果进行政策审核。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一)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二)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十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设立报考点和评卷点并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合理正当待遇。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五)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五章 命题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要按科目组成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两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人为组长。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其中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小组人员名单须报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命题小组组长要对试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命题不出差错。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自命题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学校层面对自命题工作进行统筹和推进,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要对标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以及命题、审题、制卷,试题答案保密保管、运送交接等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确保试题、答案、试卷绝对安全。要加大投入和研究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大力推进按一级学科命题和题库命题。鼓励招生单位选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试卷。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当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一考试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当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

  第六章 初试

  第三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试题由招生单位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第七章 评卷

  第四十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八章 复试

  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直接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相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公布执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招生单位应当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九章 调剂

  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十)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一)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二)自划线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单位(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招生单位也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招生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取

  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按领域或方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奖助办法、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原则上招生单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研究生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监管和依法整治。

  对社会培训机构违规开展辅导培训或发布虚假招生宣传(广告)骗取钱财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相关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文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进行了部署。

《规定》明确,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命题工作规范管理,积极深化分类考试改革。2021年起,全面推进经济类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分类考试改革试点,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供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6个经济类专业学位选用,招生单位要统筹考虑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使用。

《规定》强调,进一步加强调剂工作规范管理。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规定》要求,进一步推进科学精准划线。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其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开划线,不再统一划线。

《规定》还明确了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积极推广网上报名确认工作。

为帮助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将于9月19日至23日在“研招网”上开展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周活动,届时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将在线回答考生提问。

很多技工学校已经开学,但还有很多学生还不知道就读技工院校可以拿到一些补助,趁着各个学校刚刚开学,技校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技工学校能拿到的补助,下面我们快一起来看看吧!


技校学费贵吗?能免学费吗?助学金怎么申请?


到技校学习学费贵不贵啊?

为鼓励广大青年学习技能,国家为技工院校学生提供“四大资助”一是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同时还提供助学金政策。二是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设立“技能雏鹰”奖(助)学金。四是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帮助就读技工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那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免学费?

申请免学费,主要面向技工院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5类在校生: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


那谁能申请助学金?

申请助学金,主要面向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4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简称“11+3”)技工院校农村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

助学金具体标准由各地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雨露计划”是怎么帮助贫困家庭的呢?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可以补助贫困家庭每户每年3000元。


现在技能人才非常紧缺,国家特别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就读技工院校,不仅有好的就业前景,也有好的发展空间。所以如果是在中考中没发挥好的学生想要报名技校的话就快来留下姓名+电话+城市+专业+中考分数,我们将有专业的老师为你推荐适合你的学校!

新工科建设是面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百年变局,高等工程教育超前识变、积极应变、主动求变,从教育思想、发展理念、质量标准、技术方法、培养范式全方位给予的战略应答。新工科建设自2017年提出以来,经历了从概念到形成共识,从轰轰烈烈到扎扎实实的发展历程,引发国内外教育界、产业界的高度关注,产生了极大影响,形成一套新思想、新方法、新理念、新模式,正逐步改变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面貌。

  教育部、发改委、工信部、能源局等密切合作,把握“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转型升级中资源、要素的流动、分裂、聚合等新规律,聚焦“新的工科专业、工科的新要求”建设内涵,着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新工科建设启动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储能技术学院建设等系列工作,是高等教育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出的战略性举措,是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培育建设未来技术学院,提升国家锐实力

  未来技术学院建设瞄准未来10-15年的前沿性、革命性、颠覆性技术原创,培养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提供优质资源和营造良好创新氛围为抓手,以体制机制改进为保障,突破常规、突破约束、突破壁垒,强化变革、强化创新、强化引领,推进高校二级教学机构“外科手术式”的变革。在专业学科综合、整体实力强的部分高校自身建设基础上,教育部将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办法培育建设未来技术学院。

  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未来技术学院将通过凝练未来技术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教学组织形式、打造高水平教师队伍、深化国际合作、汇聚各方资源、优化管理机制等,培育一批在前沿交叉科学与未来技术领域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原创性成果,打造能够引领未来科技发展和有效培养创新型、复合型人才的教学科研高地。

  培育建设现代产业学院,提升国家硬实力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瞄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旨在建设若干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在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部分高校自身建设基础上,教育部将按照“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的办法培育建设现代产业学院。

  教育部将引导高校瞄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突破传统路径依赖,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为应用型高校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探索建设各领域特色化专业学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型驱动力

  教育部面向部分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推进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储能技术学院、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网络安全学院等特色化专业学院建设工作,培养大批相关领域的急需人才,服务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集关键“芯”,加强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教育部将加快推进示范性微电子学院建设,优先建设培育集成电路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鼓励社会相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投入,支持高校联合企业开展集成电路人才培养专项资源库建设。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建设基础上,再建设一批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聚焦能源“转换器”,布局建设储能技术学院。2020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决定实施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年),建设一批储能技术学院(研究院),加快培养储能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增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数字时代之“基”,布局建设一流网络安全学院。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决定在2017—2027年期间实施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探索网络安全人才培养新思路、新体制、新机制。

  聚焦信息技术之“魂”,布局建设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聚焦国家软件产业发展重点,在关键基础软件、大型工业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型平台软件、嵌入式软件等五大领域,培育建设一批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深化软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关键核心软件技术攻关,促进软件生态体系建设,推动我国软件产业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

  新闻1+1丨提醒!全国中小学开学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9月1日,全国各地陆续迎来秋季新学期开学。截至9月1日,除海南省和广东省汕尾陆丰市9月7日开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兵团延期开学(9月1日起线上教学)外,其余各省(区、市)中小学已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开学。

  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新学年跟以往有什么不同?疫情防控如何继续?落下的课程怎么弥补?孩子们的心理需要重视吗?《新闻1+1》今日连线教育部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登峰,共同关注这个特殊的开学季。

  全国中小学开学需要注意这些问题

  教育部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王登峰:第一,中小学开学老师和家长都应该帮助学生认清这次开学跟以往的变化是什么?最大的变化就是要做好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同时还要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的衔接,以及在整个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学习给自己的学习方式、生活方式带来的一些变化,新学期开始之后必须要做出调整,我想这可能是所有的学校都要关注到的一点。第二,学校和老师家长要帮助孩子们树立正常的或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原来上网课、不能开学的情况下,不管是家长还是学生要求都会放松一些,而开学之后这方面可能要恢复到正常。第三,在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居家学习很多学生用眼的时间会严重拉长,不光是以学习为目的,非学习目的看视频的时间可能也会极大地增加,这对孩子们的视力来讲是非常大的影响。希望所有学校在开学之后要做好视力防控的工作,能够更多组织孩子参加体育和户外活动。


工企业函〔2020〕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2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和洛阳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15日、16日
  
  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华阳广场国际大饭店(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辽宁路1号)
  
  相关要求:请参会、参赛人员于10月15日9:00-18:00在一层大厅东侧报到。请24强项目代表于15:00在三层宴会厅参加赛前动员会,抽签确定比赛顺序。
  
  二、活动内容
  
  (一)举办全国总决赛并颁奖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领导、河南省人民政府领导拟出席并致辞
  
  (三)颁发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
  
  (四)举办2020年大赛成果展
  
  (五)举办2020年全国200强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
  
  三、参加大赛相关活动要求
  
  (一)请各地派2名负责大赛相关工作同志,领取“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对接服务单位”。
   
  (二)组织24强的企业和团队参加总决赛。组织1家投融资服务机构代表、1个2020年全国200强中先进制造领域的项目参加2020年全国200强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
  
  (三)参会、参赛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于10月1日前将参会、参赛回执(附件1)发送至大赛秘书处办公室电子邮箱。
  
  四、材料准备
  
  (一)请认真填写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总结报告并推荐2个优秀对接服务单位(模板见附件2),提供不少于5张区域赛比赛、投融资对接等活动照片和视频(例如宣传片)。
  
  (二)请组织2020年全国200强项目展示材料,一是项目简介;二是不少于3张项目、产品展示的图片,及参加区域赛、项目介绍或演示的视频;三是现场展示、演示需求信息。
  
  (三)以上材料请于9月2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cnmakerfiles@163.com,加盖公章的附件2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业务发展处。图片、视频和项目展示材料统一要求见附件3。
  
  五、做好疫情防控
  
  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洛阳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组织低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活动。请参会、参赛人员提前准备河南省健康码和行程记录,自觉配合填报信息、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联系人:邬文娟
  联系电话:010-68200382 18210681137
  电子邮件:cnmaker@miit.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407(邮编:100846)
  
  (二)全国总决赛会务组
  
  联系人:李静雅    联系电话:18303795710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宋恺  联系电话:010-68205301(兼传真)
  
  附件:1.参会、参赛回执                 
     2.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赛事总结报告(模板)    
     3.图片、视频和项目展示材料统一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2020年9月2日


9月1日,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提出总体目标,经过5-10年时间,基本形成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确立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办学模式,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体系健全完善,学校与专业布局优化合理,发展规模适度,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西部职业教育强市。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建设8个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

《方案》提出,要优化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布局结构。编制《西安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2020—2025年)》,在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分别建成1所综合实力强、与区域产业对接、专业特色突出的标准化职教中心。

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方式改善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关、停、并、转”办学条件严重不达标的学校。加快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达标提质,到2021年,中职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到2022年,教学条件全部达标。到2022年,建设2-3所在全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职业院校,创建3所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20所市级示范中职学校(含10所技工院校)。建设8个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并为“名校”增加1名校级领导编制、5名管理人员和教师编制;从市级财政设立的“名校+”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中统筹安排,对工作突出的“名校”和“+校”的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予以奖励。发展残疾人中职教育,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学校进行条件改造,进一步建设好2所市级残疾人职业学校。

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开展“双高”创建,到2022年,创建15个市级重点专业。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培养模式;支持我市中职学校与驻市高职院校开展“3+2”联合办学,实现符合“3+2”联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全覆盖。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照相关政策,根据培训后取得证书情况给予企业或相关培训机构补贴。用好“学分银行”,落实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健全完善社区教育体系,建设15分钟社区教育服务圈,建成2000个社区教育教学点,其中创建500个社区教育示范教学点;新创建1个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个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

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到2022年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

建立产教融合体制,创建产教一体、中高本衔接、普职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支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二级学院。已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投资符合《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规定的,可按投资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企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可按该通知规定抵免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当年应缴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继续抵免。

支持行业协会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制定技术技能标准和人才培养标准。进一步建设好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西安软件服务外包职业教育集团、西安动漫职业教育集团、西安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等4个市级职业教育集团。新建1-2个职业教育集团。将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将专业技术人才到学校任教情况纳入业绩考核。每年由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指导并分别引进2家规模以上企业与我市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开展合作。学生在企业实习期间的报酬,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到2022年,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含3个与技工院校对接的企业),建成1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含6个技工院校基地)。

提升办学水平

班师比1∶4至1∶4.5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

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在中职学校推行总量控制、学校聘任、经费包干、自主管理的用人制度改革。落实公办中职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政策,并按此核定人头经费。2020年开始,在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的“名校”中开展“先面试、后笔试”教师招聘试点。在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范围内,由中职学校自主评审和认定初级职称,区县和开发区人社、教育部门以及“名校+”教育联合体(中职)内的“名校”自主评审中级职称。完善职业院校绩效考核制度,推进绩效工资水平增长与考核结果挂钩,职业院校除财政拨款、学费以外的收益,包括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等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绩效分配,不列入绩效总量,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

全面推进中职教育“名校长+”工程,到2022年组建市级中职教育“名校长+”领航研修共同体5个。从市级财政设立的每年1000万元校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职业院校校长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建立职业院校校长荣誉制度,激励校长干事创业的热情。

优化师资队伍。按照班师比1∶4至1∶4.5核定中职学校教师编制。建立“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机制,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基本不再从未具备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中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建立企业技术人才到职业院校兼职授课制度,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

改革完善中职学校职称评定办法,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并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需求的职称评审制度。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50%以上。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名师+”工程,到2022年,建立20个“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含技工院校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组建市级职业教育“名师+”研修共同体5个、区县级和校级职业教育“名师+”研修共同体15个。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荣誉制度,将职业院校教师表彰纳入全市教师表彰范围。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50%以上

设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建立完善专业评估制度,统筹专业设置,调整专业结构。到2022年,建成30个市级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含高职院校10个、技工院校10个)。

推进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达到50%以上。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定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对在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院校和个人予以奖励。

加快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打造智慧校园。到2022年,建成6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含2所技工院校),遴选40个专业教学资源库(含高职院校25个、技工院校5个)和78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含高职院校50门、技工院校8门)。

支持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交通大学合作举办国际交通学院、与泰国曼谷廊曼技术学院合作举办中泰轨道国际学院。支持区县、开发区、市属高职及中职学校开展“一带一路”国际交流与合作。到2022年,建成2个海外师资培训基地、5个省内外师资培训基地,每年遴选8名职业院校校长及管理人员、骨干专业教师赴海外师资培训基地研修。

组建西安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建立西安市职业教育评估中心,完善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

完善职业教育保障

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完善职业教育教科研体系,加大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建立不少于10人、覆盖所有专业的高素质专职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在区县进修学校建立数量充足的职业教育教科研队伍。

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在巩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落实职业教育奖助学金制度。完善职业培训激励机制,对于承担职业培训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绩效工资总量。

教育部网站9月2日消息,日前,教育部召开“积极谋划对策 主动应对疫情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影响”专题视频研讨会,研究应对疫情对近视防控影响的相关对策。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讲话,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瞿佳等7位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负责人出席视频会议。


会议指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实施两年来,相关部门目标明确、积极行动、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政策和各项措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新进展。


会议强调,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的长期工作,要持之以恒坚持下去。一是坚持科学防控,摸清近视底数,掌握在校学生视力健康状况,分门别类给予针对性帮助和指导。二是坚持综合施策,发挥相关部门作用,推动家校联动,加强影响近视因素研究,减轻课业负担,增加户外活动,改善教学环境。三是坚持不懈推进,将行之有效的行动、工作、模式、机制进一步推进,强调重点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健康教育,创新舆论宣传。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带来的压力和挑战,与会专家建议,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疫情发生以来近视率波动问题。一是秋季开学后开展视力普查普测,推进建档工作,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精准掌握中小学生视觉健康动态,重点预防高中生发生高度近视。二是坚持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推进“一增一减”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落实减负措施,增加学生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梳理试点地区规范化防控模式,总结推广有益经验。三是深化科普宣传教育,发挥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作用,提高科学用眼知晓率和普及率,培养学生健康管理意识,提高教师与家长健康素养,形成健康稳定的行为规范。四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发挥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联席会议机制15个部门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教医协调、家校联动机制。五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学生体质健康指标纳入学生、学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门考核范畴,结合考核指标,完善评价机制。

9月3日,河北高招本科阶段录取工作全部结束,本科所有批次共录取25万余名考生。

2020年本科所有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本科批三志愿录取今天顺利结束,标志着2020年本科所有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今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62.48万,高考人数创历史新高,和去年相比增加了6.52万人,今年高职单招已经录取15.31万人,实际有47.17万名考生参加文化课统考,文史类考生18.58万人,理工类考生28.56万人。

1155所院校录取25.7万多人

河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6日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本科阶段录取任务。本科阶段全国共有1155所院校在我省录取25.7万多人。

今年首次合并本一本二

河北省今年首次将本科提前批分为A、B、C三段,每段为一个独立的批次。今年有艺术、体育类考生9.28万人,为方便考生填报,提高录取几率,我省扩大了艺术、体育类招生平行志愿实施范围。从录取情况看,考生志愿填报更具合理,命中率大幅提高,1539所艺术、体育类院校中,一志愿缺额院校寥寥无几。今年河北省首次将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合并后的本科批,是录取批次中招生人数最多的批次。2204所院校招生代码在本科批计划招生,从一志愿投档情况看,河北线上优质生源比较充足。283所文史类院校提档线高出本科线100分,239所理工类院校提档线超过600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理工类提档线都超出了700分,这在我省招生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现象。

9月3日进行专科提前批录取

按照河北省录取进度安排,明天(9月3日)将进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

  9月1日前后,中国各地高校和中小学陆续开学,近3亿师生重归校园。截至9月1日,全国已有29个省份的中小学、56所部属高校开学。

  在这个因疫情而改变的特殊开学季,各地、各学校的“开学第一课”精彩纷呈。抗疫精神、勤俭节约、爱国教育……在内容生动、主题各异的课堂中,孩子们收获了成长。

  共命运 有担当 抗疫精神走进课堂

  9月1日晚,北京家长吴优陪同孩子在电视上看完了一年一度的《开学第一课》节目。

  “最让我和孩子感动的是武汉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他虽然得了渐冻症,但依然奋战在抗疫前线,救治了很多新冠肺炎患者。”吴优说,听到张定宇微笑着讲述自己的故事,母女二人都流下了眼泪。

  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在曾经的抗疫主战场之一——武昌方舱医院所在地设置了“武汉课堂”,张定宇便是在这里为全国的青少年“授课”。与此同时,钟南山、张伯礼、陈薇、吴尊友等抗疫英雄都在《开学第一课》上亮相,以抗疫的亲身经历,鼓励少年儿童以自强促国强。

  在抗疫的特殊背景下,提高防疫意识、弘扬抗疫精神成为各地的开学“必修课”。不少亲身参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的抗疫英雄、白衣战士走上讲台,与学生们一起分享抗疫故事。

  8月31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李兰娟亮相武汉“健康第一课”,为武汉学子送出寄语。“疫情就是课堂,希望同学们学会敬畏生命、崇尚科学、保护环境、锻炼身体,扎扎实实地学习,健健康康地成长。”李兰娟说。

  在辽宁省实验学校,曾驰援武汉火神山医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普外科主管护师马璐璐站上讲堂,与学生们分享了自己的战疫经历。“不论是作为医护人员还是作为一名妈妈,我都很想和孩子分享。希望通过自己的工作,给孩子树立榜样,让他们也能成为一个有担当、勇敢的人。”马璐璐说。

  “当你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你会感觉到崇高与伟大,使命大于生命。”在安徽医科大学,曾参与一线疫情防控的医务工作者在“开学第一课”上讲述抗疫故事,感人至深的经历让现场和在线观看的学生感动不已。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生逢其时,重任在肩。才气运气大气,归根到底是要有为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志气。”在钟南山院士的母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姚训琪在“开学第一课”中以钟南山等校友的战疫故事,勉励年轻学子勇于担当、为国奉献。

  说抗洪 迎“大运” 因地制宜设置主题

  今年夏天,中国南方部分地区遭遇洪涝灾害。水退之后,洪涝灾区学生重返校园,“抗洪”也由此成为当地学校“开学第一课”的关键词。

  “洪魔无情、人间有爱。感谢贵校无私大爱,提供了宝贵的场地,让我们从浙江到安徽参加抗洪抢险的消防战士有了一个温馨的家……”今年7月,浙江省多地消防队伍驰援安徽铜陵,参与抗洪抢险任务。在消防员驻勤点之一的义安区实验小学里,消防员创作了十几幅黑板报,为灾区的孩子们留下鼓励的话语。开学后,学校老师“就地取材”,以这些充满爱意的黑板报为主题,在“开学第一课”上讲述抗洪精神。

  今年高考期间,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第二中学受到洪水影响。危急时刻,为了保障高考顺利进行,当地武警官兵和民兵在县城的主要道路上为考生连夜架浮桥、在考点周边为考生撑雨伞。学校老师说,新学期的第一课上,要把高考季里的感人故事讲给孩子们听。

  因地制宜开讲“开学第一课”,是多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共同选择。

  2021年,四川成都将承办第3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届时,将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余名运动员汇聚蓉城。为此,成都将今年中小学开学第一课的主题定为“爱成都·爱大运”,鼓励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共迎大运会。“开学第一课”上,成都学子还用8国语言,通过短视频的方式向全世界发起大运邀请。

  在四川凉山、阿坝和甘孜3个大熊猫栖息地分布区,“大熊猫”成为开学第一课的主题。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的老师走进课堂,从大熊猫前世今生、保护之路、国际交流等方面讲述大熊猫的故事,通过科普教育让孩子们更深入地了解大熊猫、喜爱大熊猫,加入大熊猫保护事业。

  讲故事 促“光盘” 勤俭节约校园扎根

  如今,杜绝餐饮浪费在中国社会蔚然成风,不少学校也以此作为开学第一课的重要内容,在校园开展“光盘行动”。

  重庆市明确提出,各大中小学要将“浪费可耻、节约为荣”主题教育列入学校“开学第一课”,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生爱粮节粮、勤俭节约专题教育,让学生懂得节约是永不过时的传统美德。

  “在西南山区,很多学校没有食堂,教室因为拥挤也无法用餐,孩子们只能在操场上蹲坐吃饭。但是98个孩子没有一人剩饭。因为他们知道,每一粒粮食都来之不易……”在北京市东城区分司厅小学的开学典礼上,一名曾到西南贫困地区参与志愿活动的学生家长站上了“开学第一课”的讲台。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在座的孩子对节约粮食有了更真切的体会。

  开学首日,上海市中小学校也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勤俭教育。其中,徐汇实验小学的师生在开学典礼上表演了自编自演的童谣,展示了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随后,学校师生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跟随镜头进入学校后厨,观看厨师清洗食物、准备饭菜的过程,把“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观念根植到孩子心里。


关于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函〔2018〕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16号),经高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专家遴选,教育部拟认定26个基地为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9月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政编码:100816),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电子信箱:chuanchengjd2020@126.com

  联系电话:010-66097226

  附件: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2020年9月2日


8月30日,“全国高职院校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合作联盟培训大会”在贵州省遵义市开幕。30多所高职院校的80多位专家学者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全国广大高职院校师生则从线上观摩了大会实况。

“全国高职院校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合作联盟”遵义启动系列活动

  

会议期间,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李凌、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王新淮先后主持了大会,联盟理事长、威海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吴永刚作主旨报告,遵义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颜永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王霞作经验交流发言,联盟秘书长、威海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李建刚作联盟工作报告。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李凌书记表示,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核心。各职业院校始终把爱国主义作为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宏伟工程,着力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本次联盟会议要努力达成以下目的:全面总结联盟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科学谋划下步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努力让全国高职院校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合作联盟成为新时代大力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时代先行者、职教排头兵。

  

联盟理事长、威海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吴永刚表示,此次联盟会议之所以选择在遵义召开,是因为这里是中国革命的转折点,是中国革命走向胜利的新起点,高职院校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合作联盟走进红色圣地,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光辉历史、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更能感受到薪火相传的红色基因和浓厚的红色文化,更能体验到长征精神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坚定“不忘初心跟党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期间,为进一步推动参会人员对《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理解认识,联盟理事会组织了重温国家民族和红色文化历史的签名活动。会后,80多名参会人员来到了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在“爱国林”里共同植下了35株银杏树,纪念《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颁布及爱国主义教育培训基地合作联盟会议召开。(来源|光明网)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职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0〕105号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好做高职扩招学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满足扩招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要为目的,坚持“以学校为主体、以学习者为中心、以课程为基础”,坚持“同质等效、规范有序”的原则,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为各类生源的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提供便利,充分激发、调动扩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二、具体办法

原则上认定和转换的全部学分不得超过该专业毕业总学分的50%。其中,专业课认定和转换的学分不得超过专业课学分的50%。

(一)学历教育课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1.已参加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的学生,其所学课程与现有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一致或相近、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高职院校学生对应课程学分。

2.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职(含技工教育)及同等学历的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其所学实践类课程与现有实践类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目标一致或相近、教学内容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高职院校学生对应实践类课程学分。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通过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自学考试大纲和高职院校教学内容要求相同或相近,可认定和转换为高职院校学生对应课程学分。

(三)在线课程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在线课程学习成果是指在相关主流开放课程学习平台上获得的学习成果。充分发挥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作用,依托课程超市单科课程服务项目和园区学分银行转换平台,结合学校教学目标、教学课时、教学内容认定和转换对应课程的学分。

(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是本专业主要技能掌握水平的重要体现,各高职院校可根据专业覆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有关要求和所学内容,根据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可认定和转换为相关专业对应课程的学分。

(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从业资格进行评价和认定的国家证书。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级别和内容相关程度,认定和转换为相应课程的学分。

(六)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其他职业资格证书是指行业企业认定的专项能力证书等。各高职院校可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按照实质等效原则,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的学分。

(七)行业专项能力证书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行业专项能力证书是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项能力证书及其他行业企业执业资质证书等。各高职院校可根据此类证书的级别和内容相关度,按照同质等效原则,确定可以认定为相应专业对应课程学分的证书名称和级别,并认定和转换为相对应课程的学分。

(八)专业成果类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学生培训证书、业绩奖项、荣誉称号等情况,制定业绩成果的学分认定和转换办法,经学校有关部门评审后认定和转换为对应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学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成果不得重复转换,不同层次的多项成果以最高级所认定的学分进行转换。

(九)经历与资历类型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各高职院校可根据学生的职业(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体现职业经历、资历、资格和能力的学习成果等,通过一定的标准和程序,经学校评审后可认定和转换为对应专业的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以上各级各类证书、科学研究、培训、荣誉等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以最高学分认定和转换,不得重复应用。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对高职扩招学生教学组织和深化教学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具体负责认定、审核工作。各高职院校要根据学校实际和办学特色,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本校学生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的实施办法,于8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备案。

(二)做好细致服务。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工作有利于激发学生的积极性,涉及学生的切身利益,各高职院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将学分认定与转换办法、程序等内容广泛告知社会,认真细致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方便学习者获取准确信息。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高职院校要严格规范认定与转换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对学分认定和转换过程中出现的舞弊、作假等不端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1日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人社部日前公布了《新职业——网约配送员就业景气现状分析报告》,《报告》表明,网约配送员的学历以初中、高中学历为主,拥有大学文凭(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的网约配送员比例近15%。

2020年3月,网约配送员已成为国家新职业。《报告》显示,2019年,通过美团平台获得收入的网约配送员达398.7万人,同比增长了23.3%。在其25.7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目前已有25.3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比例达98.4%。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从2020年1月20日至3月30日,美团平台新注册且有收入的新增网约配送员达45.78万人。另据美团平台数据,三成网约配送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5成网约配送员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来源:央广网、中国青年报

记者31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命名工作,教育部日前印发《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命名要坚持名实相符、准确规范,体现办学理念,突出内涵特色,避免贪大求全。


暂行办法对高等学校名称中使用地域字段、学科或行业字段、英文译名等提出明确规范,强调原则上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家”“国际”等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也不得冠以“华北”“华东”“东北”“西南”等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原则上不得冠以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省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学校可以使用省域命名,其他学校确需使用省域命名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把关,但须在名称中明确学校所在地。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其他组织或个人拥有的商标、字号、名称等,不得使用国外高校的中文译名和简称。


暂行办法明确,高等学校名称原则上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但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在学校名称中使用对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捐赠者姓名或名称。高等学校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依法保护承载学校历史与声誉的校名无形资产,保持名称稳定,原则上同层次更名间隔期至少10年。


据了解,暂行办法适用于发布之后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含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专科层次职业学校)以及高等专科学校的命名事项。


作者 | 胡浩

来源 | 新华网

近日,人社部组织实施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不远的未来,事业单位职工将迎来满满利好!



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

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据人社部官网介绍,专项行动包括技能中国行动、高端人才引领行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专家人才下基层行动、人才资源高效配置行动、人才人事扶贫行动、人才服务提升行动、人才表彰宣传行动等。


在人才活力激发行动中,人社部表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


制定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


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

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完善技术要素和创新成果参与分配机制,引导企业向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鼓励企业对关键核心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和分红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


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发布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制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工资分配制度的意见。


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新型用人机制,支持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


支持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离岗创办企业。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发展需求,整合优势人才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已有多地试行年薪制


一揽子新政策让事业单位职工收获满满,其中“鼓励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的消息更是登上了微博热搜。



事业单位职工年薪制其实已有地方正在探索。


2017年11月甘肃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做好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提出,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2018年6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辽宁省大力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实施方案》明确,事业单位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2018年12月山东省人社厅发布的《关于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的意见(试行)》也提出,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适宜以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周期、需要特殊激励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实施年薪制。


年薪制究竟能拿到多少?

有地方开出年薪百万招揽人才


记者查阅山东省2018年发布的文件发现,其中对年薪制有明确解释:


“年薪一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金三部分。基本年薪应包括所聘岗位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效益年薪根据年度任务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考核结果发放。对超额完成预定任务指标、作出突出贡献的,可适当发放奖金。”


由此可见,实行年薪制,每月也会发放一次工资。究竟能拿多少钱呢?有地方已经开出了百万年薪!



据四川在线消息,今年,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开出了最高年薪百万的待遇。


据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相关部门介绍,今年将招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教育人才40名(2020年6月30日前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任职任教的除外),其中教育管理人才20名、名优骨干教师20名。


据悉,本次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考核招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6年内不得申请调离。通过考核的教育人才最高可享受100万人才补贴,专业的发展培养(可申报领衔名师名校长工作室,教学研究与科研工作经费,分批次选派到各级各类名优学校跟岗锻炼,纳入新区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体系)住房安居待遇以及协调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


月薪制改为年薪制,有何变化?


月薪制改为年薪制,是否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对此,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汪蔚青对界面新闻表示,薪酬缴纳的方式完全不会对此产生影响。


“2019年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施,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缴个税。也就是说,全国人民的个税都是按年征收,并不会因为月薪制改成年薪制而多缴或少缴。”她说。


“两者唯一可能的区别就是年薪制带有激励机制,那么如果你的收入增多,相应的个税也要多缴。”汪蔚青说。


业内人士指出,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适合推行年薪制,这与不同单位的性质有一定关系。


“适合推行的应当是对社会有一定经济建设和推动作用的事业单位,比如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或者是部分营收需要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来实现的单位,这样实施年薪制对提高整体单位的营收和服务有帮助作用。一般的行政院所并不适合,也没有必要。”上述地方人社部门从业人员称。


该人士还提出,“高层次人才”的说法过于笼统。一般而言,高层次人才根据性质分为高级管理人才、高学历人才和高技术专业人才。但具体来看,各性质的高层次人才中还有细分的多个层次,并且各个地区对此的界定也各有不同。因此,究竟何种人才符合年薪制要求,还需要人社部和各地相关部门进一步规定细化。


来源:工人日报

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

习近平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参加会议的主要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线教师。首先,我向在座各位老师,向全国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致以诚挚的问候!

古人说:“敬教劝学,建国之大本;兴贤育才,为政之先务。”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德政工程,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我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2.7亿,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一时期心智逐渐健全,思维进入最活跃状态,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蒙以养正,圣功也。”就是说青少年教育最重要的是教给他们正确的思想,引导他们走正路。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思政课作用不可替代,思政课教师队伍责任重大。

下面,我就几个问题讲点意见,同大家交流。

第一个问题: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意义重大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政课建设。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对思政课建设都作出过重要部署。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红军大学、苏维埃大学、抗日军政大学、陕北公学等高校开设“党的建设”、“中国革命运动史”、“马列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等课程,在列宁小学开设“社会工作”课程,在解放区的小学、陕甘宁边区的中学开设“政治常识”课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把“中国革命常识”、“共同纲领”列入中学教学计划,在高校开设“中国革命史”、“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等课程,强调中高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任务是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青年,培养坚强的革命接班人。我上中学时,学的政治课本叫《做革命的接班人》,书上讲的“热爱生产劳动,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双手建设富强的社会主义祖国”,“立雄心壮志,做革命的接班人”等,影响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理想信念和人生选择。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出台10多个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文件,对思政课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不断推动思政课改革。

2019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新华社发 盛佳鹏/摄

办好思政课,是我非常关心的一件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我就思政课建设多次讲过意见。我对教育工作在这方面强调得最多,教育工作别的方面我也强调,但思政课建设我必须更多强调。针对义务教育阶段中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建设,我提出要从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来抓好。我们培养人的目标是什么要搞清楚,现在非常明确坚定地提出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4年,我在上海考察期间说过,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特别是要抓好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在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考察时提出,学校要把德育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做到每一堂课不仅传播知识、而且传授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2016年,我在北京市八一学校考察时强调,基础教育是立德树人的事业,要旗帜鲜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我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不断改善课堂教学状况,防止形式化、表面化,等等。2018年五四前夕,我在北京大学专门考察了马克思主义学院。今年年初,我去南开大学时也强调了思政课建设。

2019年9月10日,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李克强、王沪宁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庆祝2019年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受表彰代表。 新华社记者 申宏/摄

当前形势下,办好思政课,要放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看待,要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对待。我们正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未来30年,我们培养的人要能够完成“两个一百年”的伟业。这就是教育的历史责任。我们党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必须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这就要求我们把下一代教育好、培养好,从学校抓起、从娃娃抓起。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非常必要,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保障。人的成长、成熟、成才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跟人的生理发育一样,所以要把这几个阶段都铺陈好。

“为学须先立志。志既立,则学问可次第着力。立志不定,终不济事。”要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实现个人价值同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随着我国日益扩大开放、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我国同世界的联系更趋紧密、相互影响更趋深刻,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斗争也更加复杂。学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可不是一个象牙之塔,也不是一个桃花源。办好思政课,就是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

这些年来,思政课建设成效是显著的,教学方法不断创新,教师乐教善教、潜心育人,教师队伍规模和素质稳步提升,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初显成效。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思政课建设中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思政课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课堂教学效果还需要提升,教学研究力度需要加大、思路需要拓展;教材内容还不够鲜活,针对性、可读性、实效性有待增强;教师选配和培养工作还存在短板,队伍结构还要优化,整体素质还要提升;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评价和支持体系有待健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需要深化;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思政课建设还相对薄弱;各类课程同思政课建设的协同效应还有待增强,教师的教书育人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推动思政课建设的合力没有完全形成,全党全社会关心支持思政课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

办好思政课,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但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信心问题。“欲人勿疑,必先自信。”思政课教师本身都不信,还怎么教学生?我们应该有信心办好思政课。党中央对教育工作高度重视,对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建设,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根本保证。我们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断深入,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发展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体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在当前这个发展阶段中国共产党历史性提出来的。还有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形成了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我们党带领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锻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深厚力量。我们通过守正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守正就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但不是刻舟求剑,还要往前发展、与时俱进,否则就是僵化的、陈旧的、过时的。思政课建设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系列规律性认识和成功经验,为思政课建设守正创新提供了重要基础。有了这些基础和条件,有了我们这支可信、可敬、可靠,乐为、敢为、有为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把思政课办得越来越好。

办好思政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同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个问题: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讲好思政课不容易,因为这个课要求高。在浙江工作时,我给大学生讲过思政课,当时我要求浙江省委班子成员都到大学去讲课,而且都联系一所大学,我就联系浙大。我在福建工作时也去讲过。思政课教学涉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涉及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涉及世界史、国际共运史,涉及世情、国情、党情、民情,等等。这样的特殊性对教师综合素质要求很高。国内外形势、党和国家工作任务发展变化较快,思政课教学内容要跟上时代,只有不断备课、常讲常新才能取得较好教学效果。思政课上学生会提一些尖锐敏感的问题,往往涉及深层次理论和实践问题,把这些问题讲清楚讲透彻并不容易。我们这个国家是一个不断成长的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不断探索中完善的,现在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新中国成立70年、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是在不断摸索中前进的,历经坎坷,也走了些弯路,也出现了像“十年浩劫”这样的情况。对这个问题的认识要把握住,像《国际歌》中唱的那样,我们党也不是神仙皇帝,在摸索中前进肯定会有失误,不要因为有这些失误就丧失对党的信念,动摇对我们所秉持的理想信念的坚定性。

2019年7月15日至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是16日上午,习近平在内蒙古大学图书馆同学生们亲切交谈,勉励他们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发奋图强。 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摄

“经师易求,人师难得。”教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思政课教师,要给学生心灵埋下真善美的种子,引导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我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说过,“讲思想政治理论课,要让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的教师来讲,让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今天,我想进一步谈谈思政课教师素养的问题。

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广东考察。这是10月24日下午,习近平在广州考察暨南大学时同部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学生交流。 新华社记者 鞠鹏/摄

第一,政治要强。思政课要解决学生理想信念问题。要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只有首先在思政课教师心中扎下根,才能在学生心中开花结果。思政课教师只有自己信仰坚定,对所讲内容高度认同,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才能讲得有底气,讲深讲透,才能有效引导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自觉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教师是释疑解惑的,自己都疑惑重重,讲出来的东西不会是充分坚定、富有感染力的。

第二,情怀要深。思政课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只有打动学生,才能引导学生。教师在课堂上展现的情怀最能打动人,甚至会影响学生一生。真信才有真情,真情才能感染人。我为什么对焦裕禄那么一往情深,就是因为我在上初中一年级时,当时宣传焦裕禄的事迹,我的政治课老师在讲述焦裕禄的事迹时数度哽咽,一度讲不下去了,捂着眼睛抽泣,特别是讲到焦裕禄肝癌最严重时把藤椅给顶破了,我听了很受震撼。思政课教师要有家国情怀,心里装着国家和民族,在党和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关注时代、关注社会,汲取养分、丰富思想。要有传道情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投入真情实感,对思政课教育教学有执着追求。要有仁爱情怀,把对家国的爱、对教育的爱、对学生的爱融为一体,心中始终装着学生,让思政课成为一门有温度的课。

第三,思维要新。思政课要教会学生科学的思维。思政课教师给予学生的不应该只是一些抽象的概念,而应该是观察认识当代世界、当代中国的立场、观点、方法。思政课教学是一项非常有创造性的工作,要学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善于运用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善于运用矛盾分析方法抓住关键、找准重点、阐明规律,创新课堂教学,给学生深刻的学习体验。在教学中可以讨论问题,更要讲清楚成绩;可以批评不良社会现象,更要引导学生正面思考;可以讲社会主义建设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更要引导学生对社会主义前景充满信心。无论怎么讲,最终都要落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学会正确的思维方法上来。

第四,视野要广。思政课教师要有知识视野,除了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之外,还要广泛涉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知识。要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学生经常会把国外的事情同国内的情况联系起来,这个过程就会产生一些疑惑。学生的疑惑就是思政课要讲清楚的重点。要善于利用国内外的事实、案例、素材,在比较中回答学生的疑惑,既不封闭保守,也不崇洋媚外,引导学生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善于在批判鉴别中明辨是非。还要有历史视野。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思政课教师的历史视野中,要有5000多年中华文明史,要有500多年世界社会主义史,要有中国人民近代以来170多年斗争史,要有中国共产党近100年的奋斗史,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70年的发展史,要有改革开放40多年的实践史,要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通过生动、深入、具体的纵横比较,把一些道理讲明白、讲清楚。

第五,自律要严。思政课教师对自己要求要严格,既要遵守教学纪律,也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课上课下一致、网上网下一致,不能在课上讲得不错、却在课下乱讲,不能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不错、却在网上乱说。思政课教师掌握着课堂的主导权和话语权,一定要自觉弘扬主旋律,积极传递正能量。遵守纪律,不意味着不能讲矛盾、碰问题。有的教师怵于思政课的意识形态属性,担心祸从口出,总是绕开问题讲、避开难点讲。只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立足于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全面客观看问题,就不用担心在政治上出问题。要给教师充分的信任,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

第六,人格要正。有人格,才有吸引力。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思政课教师要有堂堂正正的人格,用高尚的人格感染学生、赢得学生。要有学识魅力,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思想要有境界,语言也要有魅力,从教师的话语中,学生能够感受到教师的人格和学识。要自觉做到修身修为,像曾子那样“吾日三省吾身”,像王阳明那样“诚意正心”、“知行合一”,自觉做为学为人的表率,做让学生喜爱的人。

第三个问题:推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改革创新是时代精神,青少年是最活跃的群体,思政课建设要向改革创新要活力。如果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照本宣科、应付差事,那“到课率”、“抬头率”势必大打折扣。很多学校在思政课上积极采用案例式教学、探究式教学、体验式教学、互动式教学、专题式教学、分众式教学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建设智慧课堂等,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些都值得肯定和鼓励。推动思政课改革创新,要做到以下几个“统一”。

第一,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政治引导是思政课的基本功能。强调思政课的政治引导功能,并不是要把课讲成简单的政治宣传,而要以透彻的学理分析回应学生,以彻底的思想理论说服学生,用真理的强大力量引导学生。马克思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彻底的理论。思政课教师所讲的理论、观点、结论要经得起学生各种“为什么”的追问,这样效果才能好。需要注意的是,不能用学理性弱化政治性,在大中小学的不同学段,无论是通过讲故事、讲历史还是讲理论的方式讲思政课,都要体现思政课的政治引导功能。

第二,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思政课重在塑造学生的价值观,这一点必须牢牢抓住。强调思政课的价值性,不是要忽视知识性,而是要通过满足学生对知识的渴求加强价值观教育。只有空洞的价值观说教,没有科学的知识作支撑,价值观教育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当然,在思政课教学中也不能只强调知识性,不能为了应付考试让学生死记硬背知识点,而不注重对学生价值观的引导。学生有兴趣才会记忆,这种记忆是牢靠的,没有兴趣死记硬背就是死知识。知识是载体,价值是目的,要寓价值观引导于知识传授之中。比如,在讲授中国历史时,要注重引导学生传承民族气节、崇尚英雄气概,引导学生学习英雄、铭记英雄,自觉反对那些数典忘祖、妄自菲薄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自觉提升境界、涵养气概、激励担当。

第三,坚持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思政课的任务是传导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性是其根本。同时,彻底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马克思主义就是在同各种错误思潮的不断斗争中开辟前进道路的。思政课要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基础上用好批判的武器,直面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旗帜鲜明进行剖析和批判。任何社会任何时期都会有各种问题存在,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辩证认识、理性分析现实问题,辨明大是大非、真假黑白,在对社会假恶丑现象的批判中弘扬真善美。要坚持问题导向,学生关注的、有疑惑的问题其实也就几大类,要把这些问题掰开了、揉碎了,深入研究解答,把事实和道理一条条讲清楚。实际上,有时候不一定讲得那么高大全,从一个问题切入,把一个问题讲深,最后触类旁通,可以带动很多关联问题,有可能是一通百通,提纲挈领。要练就不怕问、怕不问、见问则喜的真本领,不能见学生提问就发怵。真理从来是在诘问和辩难中发展起来的,如果一问就问倒了,那就说明所讲的不是真理或者自己还没有掌握真理。

第四,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思政课要用科学理论培养人,遵循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规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讲清楚、讲透彻。同时,马克思主义是在实践中形成并不断发展的,要高度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中,教育引导学生把人生抱负落实到脚踏实地的实际行动中来,把学习奋斗的具体目标同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结合起来,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第五,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思政课的教学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管理等方面有统一要求,但具体落实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结合实际把统一性要求落实好,鼓励探索不同方法和路径。思政课教师在教学中要把统编教材作为依据,确保教学的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同时也不能简单照本宣科。教材给出的是教学的基本结论和简要论述,要让不同类型的学生都爱听爱学、听懂学会,需要做很多创造性工作。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多样化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教学目标。

2014年5月30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来到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参加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这是习近平参加少先队入队仪式。 新华社记者 李涛/摄

第六,坚持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思政课教学离不开教师的主导,同时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一些思政课堂运用小组研学、情景展示、课题研讨、课堂辩论等方式教学,让学生来讲,这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教师要做好画龙点睛工作,加强引导和总结提炼。要教育引导学生多读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典籍等。要开出书单、指出重点,让学生正确理解经典著作,掌握马克思主义精髓,感知中华文化魅力,避免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避免一知半解误读马克思主义。

第七,坚持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灌输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基本方法。列宁说:“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让学生接受马克思主义,离不开必要的灌输,但这不等于搞填鸭式的“硬灌输”。要注重启发式教育,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在不断启发中让学生水到渠成得出结论。这里面,会讲故事、讲好故事十分重要,思政课就要讲好中华民族的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故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故事、改革开放的故事,特别是要讲好新时代的故事。讲故事,不仅老师讲,而且要组织学生自己讲。

第八,坚持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思政课要做思想政治教育的显性课程。有人提出把思政课变成隐性课程,完全融入其他人文素质课程中,这是不对的。我们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就是要理直气壮开好思政课。同时,要挖掘其他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既要有惊涛拍岸的声势,也要有润物无声的效果,这是教育之道。

以上这些,说的是只有打好组合拳,才能讲好思政课,但无论组合拳怎么打,最终要落到把思政课讲得更有亲和力和感染力、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来,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叫人口服心服。

第四个问题:加强党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领导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各级党委要把思政课建设摆上重要议程,抓住制约思政课建设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格局、队伍建设、支持保障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全党全社会努力办好思政课、教师认真讲好思政课、学生积极学好思政课的良好氛围。学校党委要坚持把从严管理和科学治理结合起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现在,大学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搞得很活跃,学校领导去讲讲话,引起社会上较大关注。这些讲话是办学方向和育人导向的重要体现,应该鲜明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积极传播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是,从现实情况看,有的讲话一般性的品德要求多,理想信念强调得少;个性化表达多,党的教育主张强调得少;同国际接轨讲得多,中国特色强调得少。这要引起重视。大学领导是教育者,但更应该是政治家。

办好思政课关键在教师。调动思政课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必须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必须旗帜鲜明讲清楚:讲好思政课不仅有“术”,也有“学”,更有“道”。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其学术深度广度和学术含金量不亚于任何一门哲学社会科学!要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在思政课教师选用、管理、考核中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解决好学风问题。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培养和激励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提高这个岗位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让思政课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要改革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提高评价中的教学和教学研究占比,克服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弊端,引导思政课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一些学校口头上把思政课捧得很高,但落实不到教育、学术、人才评价机制上,有的跟国外机构设置的评价体系走,一切以在国外期刊上发表论文情况排次、定序、论英雄。思政课专业没办法在所谓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自然而然成为被价值评价体系排斥的对象,甚至有的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学院系都没有办法通过正常渠道进人、评职称,有的靠学校特批照顾。久而久之,有的地方形成了思想政治专业非学术、无学术等极为错误的观点和氛围,给一些思政课教师造成很大心理阴影,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要高度重视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不断为思政课教师队伍输送高水平人才。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要把思政课教师作为重要来源。教育部门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性意见。

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要针对不同学段,根据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科学设置具体教学目标,抓好教学目标设计、课程设置、教材编写、教学改革、教师培养、考核评价等环节,既不能揠苗助长、操之过急,又不能刻舟求剑、故步自封。课程设置要相对稳定,坚持大中小学纵向主线贯穿、循序渐进,各类课程横向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原则,确保教材的政治性、科学性、时代性、可读性。

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不是单纯一条线的工作,而应该是全方位的。要完善课程体系,解决好各类课程和思政课相互配合的问题,鼓励教学名师到思政课堂上讲课,解决好推动其他教职员工和思政课教师相辅相成的问题,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发挥融入式、嵌入式、渗入式的立德树人协同效应。思政课的学习效果和家长、家庭、家风的作用密切相关,要注重家校合作。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也要把思政课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要求办好思政课,在这方面没有例外。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积极到学校去讲思政课,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水平的一个考验。能不能讲好思政课,也是一个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工作作风的体现。

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思政课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教育部、中宣部等部门要牵头抓思政课建设。相关部门要增强工作合力。思政课建设情况要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办学质量和学科建设评估等,督促学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起来、抓到位。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18日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讲话的主要部分。

来源| 《求是》

每年9月新学年开学之际,《开学第一课》都会如约与全国中小学生见面。2020年我们遭遇史上罕见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民抗疫的大背景下,这堂“开学第一课”注定非同寻常、令人难忘!节目将于9月1日晚八点档在央视综合频道(CCTV-1)正式播出。网络用户可通过央视新闻、央视频、央视网、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观看。

在这堂特殊的“第一课”上,你将见到在抗疫全民行动中最具分量的榜样人物和英雄代表,其中有“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有“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张伯礼、张定宇、陈薇,有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主任毛青、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航天科技集团五院北斗三号导航卫星首席总设计师谢军。你还将见到奋战在抗疫一线的青年医护代表、坚守在不同岗位的平凡英雄、收获成长的青少年学生代表等。

2020年《开学第一课》由中宣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主办。节目围绕“少年强,中国强”这一主题,以“团结·科学·担当”三个篇章展开生动讲述,彰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展现中国少年儿童在这场疫情中的成长和精神面貌。

今年的《开学第一课》创新开启“云课堂”模式,通过实时连线方式让全国多地中小学生同上一堂课,同步互动交流。分别在北京、武汉设置了课堂,北京课堂由康辉、尼格买提担任主持人,武汉课堂由撒贝宁、朱广权担任主持人。武汉课堂所在地为洪山体育馆,这里曾经是武昌方舱医院。两地课堂各设置了一名学生课代表,他们将共同带领大家聆听这堂特殊的“第一课”。



钟南山:“人的命是最重要的人权!”

8月11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84岁的钟南山院士“共和国勋章”,表彰他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做出的杰出贡献。在2020年《开学第一课》的课堂上,钟南山将结合个人成长经历和真实感悟,讲述自己在战火中出生、在父母影响下学医从医、在“非典”时挺身而出,以及在新冠疫情发生时奔赴武汉一线的故事,激励年轻一代热爱生命、敢于担当。

“1月23日上午10点,武汉关闭了离汉通道,这座英雄的城市,经历了整整76天、1814个小时的封锁,换来了让中国至少减少感染70万人。这就是我们的国家,首先抓住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节目中,钟南山掷地有声地说道:“人的命是最重要的人权!我们保住了这么多人的命,这是我们最大人权的表现!”

来自湖北的王睿同学,通过云课堂连线的方式向钟南山表达了致敬,并立志要成为一名向他一样有担当的医生,而钟南山也在节目中向他表达了鼓舞和期许。他表示“中国的医生从来都是好样的,因为越到最艰苦、最困难的时候,就能看出一个医生的本色”,希望以王睿为代表的年轻一代能够“敢医疗,敢实践,敢说话”。8月24日,王睿收到了北京大学医学部的录取通知书,成为了钟南山的大学校友,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医学之路。

在全国4.26万名援鄂医务人员中,“80后”“90后”约占7成。节目中,北京大学国家援鄂医疗队“90”后党员作为青年医护代表,展现老一辈医务工作者和年轻一代医务工作者之间的医德传承和精神延续。抗疫斗争期间,他们通过书信向习近平总书记汇报自己的成长感悟和工作情况。总书记在回信中肯定他们“彰显了青春的蓬勃力量,交出了合格答卷”,并称赞“新时代的中国青年是好样的,是堪当大任的!”钟南山听完他们的故事后,写下了“一个人也不能少”作为寄语,鞭策年轻一代要勇挑重担,在国家需要时挺身而出。


张定宇:“一定要为我们的国家筑起一道生命的长城!”


“他虽然身患渐冻症,但是他的背挺的笔直,挺起了万家灯火的希望!”课代表陈琪方在节目中这样介绍他。他叫张定宇,是“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武汉市金银潭医院院长,也是一个渐冻症患者。从武汉疫情阻击战打响的那一刻起,张定宇就拖着蹒跚的脚步,日夜奋战在一线。也正因如此,他被人们称为“铁人院长”。他的妻子同为医务人员,因感染新冠病毒,那时正在另一家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张定宇回忆起除夕之夜,当他准备跟妻子视频时,突然收到了紧急通知:“解放军3支医疗队,陆海空450人组成的医疗队已经集结完毕,将搭乘军用飞机,3小时后抵达武汉!”那一刻,张定宇用四个字形容自己的心情:“神兵天降!”他在心中下定决心:“我一定要为我们的病人,为我们的城市,为我们的国家筑起一道生命的长城!”

在《开学第一课》上,张定宇还分享了很多发生在疫情期间的动人故事,充分展现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同舟共济、守望相助的团结力量。当谈到生命的意义时,身患渐冻症的张定宇以一种坚强乐观、不屈不挠的态度说:“生命就是我们要珍惜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他的“一堂课”让同是武汉人的撒贝宁哽咽,并与他紧紧相拥。

武汉课堂的所在地曾经是武昌方舱医院,曾经是武汉市第三十九中学高三学生付巧治疗新冠肺炎的病房,同时也是她备战高考的教室。疫情期间,全国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坚守在家学习,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付巧作为他们当中的一个代表,让人们看到了当代青少年学生积极乐观、追求上进的昂扬姿态。在这间“梦开始的教室”里,付巧度过了难忘的十四个日夜,接收到了来自四面八方的关心和帮助,也遇到了许多特别的老师,深深体味到了全国人民互帮互助的温暖与感动。



陈薇:“除了胜利,别无选择!”


“疫苗”是战胜疫情的终极武器,也是最有效的科学手段之一。目前,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长陈薇院士带领团队研制的新冠疫苗已经进入三期国际临床试验阶段,并于8月11日获得国内首个新冠疫苗专利。陈薇院士是“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节目中,她分享关于疫苗诞生的故事和知识,以及她与团队在前线与病毒作战的经历。第一批疫苗在生产线下线的那一天,正好是陈薇的生日,在收到上级领导们发来的生日祝福信息后,她回复了八个字:“除了胜利,别无选择!”



张伯礼:“我们中华民族是个英雄的民族,它是在磨难中成长起来的。”


“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院士为大家讲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与疫情抗争的历史。从甲骨文开始,中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大规模疫病流行有大约三百多次。中华民族本着对生命健康的坚守,在一次次的磨难中迎难而上,努力探索着应对疫情的办法。早在《汉书》中就有记载:“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提出了“隔离”是防疫的重要举措。在今年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建设性地使用方舱医院这一策略,快速有效的控制住疫情,也正是由于几千年来祖先们与疫病抗争的经验积累和不断的科学探索。正如张伯礼在节目中所说:“我们中华民族是个英雄的民族,它是在磨难中成长起来的。”



毛青:“我不认为是逆行,我更觉得是一种冲锋!”


节目中,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感染病科主任、军队支援湖北医疗队专家毛青的出现,让张定宇的脸上绽放了笑容。两个人没有拥抱,也没有握手,而是笑着伸出了胳膊互相击肘——他们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常用的问候方式,表达着重逢的喜悦。谈到如何看待这次抗疫行动时,毛青说:“这不是逆行,而是冲锋!”“武汉就是我们应当奔赴的‘战场’!” 从进驻金银潭医院、转战火神山医院到任务完成后撤离,在武汉的整整 84 天,中国人民解放军援鄂医疗队实现了“打胜仗、零感染” 的预定目标。



谢军:“仰望星空,北斗璀璨。脚踏实地,行稳致远。”


在我们肉眼看不到的遥远太空,国之重器“北斗”也在为战“疫”行动保驾护航。7月31日,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意味着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拥有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国家。疫情期间,在武汉火神山、雷神山医院建设中,北斗高精度定位设备火速驰援,确保工地大部分放线测量一次完成,实现高精度定位、精确标绘,向世界展示实现了“十天建成一所医院”壮举的“中国力量”。“仰望星空,北斗璀璨。脚踏实地,行稳致远。”航天科技集团五院北斗三号工程副总设计师、北斗三号导航卫星首席总设计师谢军,现身《开学第一课》课堂,讲述北斗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和日常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励同学们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张文宏:“健康成长比成绩更重要。”


8月19日,第十二届“中国医师奖”名单正式公布,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医生榜上有名。金句频出的他,总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大众进行防疫知识普及,深受网友欢迎。在《开学第一课》的课堂上,张文宏用生动可感的语言,结合简洁直观的动画,为全国中小学生送上了既科学又实用的十大“少年儿童卫生健康宝典”,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向孩子们强调公共卫生意识的重要性。其中针对“洗手”,张文宏医生明确提出要“洗手超过二十秒”,并风趣地解释道:“当你唱《祝你生日快乐》这首歌两次,基本上就达到二十秒的水平了。”除此之外,张文宏从睡眠、饮食、运动等方面给孩子们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这也是《开学第一课》给孩子们送上的宝贵的开学礼物,希望孩子们认识到身体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就像张文宏最后强调的一样:“健康成长比成绩更重要”。



吴尊友:“大数据为我们及时防控疫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新技术。”


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在《开学第一课》的课堂上,将着重讲述北京的疫情防控。他提到“西城大爷”在这次的疫情防控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病人通过回忆14天内去过的23个地方,为疾控人员根据提供了有效数据。他们通过采集环境标本,在24小时内就锁定了病毒源头所在地为新发地市场。同时,吴尊友还告诉同学们,健康宝、大数据应用为我们及时防控疫情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新技术,为安全生产、复工复学提供了科技的保障。

2020年是难忘又特殊的一年。自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全面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强调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为中国人民抗击疫情坚定了信心、凝聚了力量、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这次全国人民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中,广大少年儿童也经历了一段特殊时期,不仅亲眼目睹了中国人民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的伟大壮举,而且听从党和政府号召、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疫斗争,展现了我国少年儿童的良好精神风貌。

今年《开学第一课》将主题定为“少年强,中国强”有其深刻和独特的意义。它不仅是指中国少年儿童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坚强与成长,同时也表达了对于投身祖国未来建设的美好展望。节目紧扣当下人们关注,演讲者阵容强大给力,内容鲜活充实感人,每一个人物故事和知识点都经过精心策划、细致打磨。

让我们共同期待、如约收看2020年《开学第一课》,一起聆听一个一个难忘的抗疫故事!


文章来源 | 开学第一课微信公号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国家有关战略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 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3号)等文件精神,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制定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0年7月30日



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


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是高等教育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校分类发展、特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新工科建设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发,协调推进新工科与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融合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经研究,决定在特色鲜明、与产业紧密联系的高校建设若干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充分发挥产业优势,发挥企业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推动高校探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模式,建强优势特色专业,完善人才培养协同机制,造就大批产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经过四年左右时间,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面向行业特色鲜明、与产业联系紧密的高校,重点是应用型高校,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在此基础上,引导高校瞄准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办学活力,探索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有效衔接机制,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共享机制,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企业兼职教师评聘机制,构建高等教育与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机制,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为应用型高校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


三、建设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紧密对接,培养符合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新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坚持产业为要。依托优势学院专业,科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构建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切实增强人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适应性。突出高校科技创新和人才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用”体系化设计,增强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坚持产教融合。将人才培养、教师专业化发展、实训实习实践、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服务科技创新功能有机结合,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多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创新发展。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加强区域产业、教育、科技资源的统筹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推进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资源,探索“校企联合”“校园联合”等多种合作办学模式,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四、建设任务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面向产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鼓励打破常规对课程体系进行大胆革新,探索构建符合人才培养定位的课程新体系和专业建设新标准。推进“引企入教”,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协调推进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围绕国家和地方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着力推进新工科与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融合发展,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主动调整专业结构,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紧密对接产业链,实现多专业交叉复合,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专业快速发展;依据行业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推动建设一批应用型本科新专业,探索本科专业创新发展的建设路径;推进与企业合作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促进专业认证与创业就业资格协调联动,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三)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关注行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综合型、设计性实践教学比重,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依据专业特点,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有效提高学生对产业的认知程度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打造实习实训基地


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创新多主体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科技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构建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基地。


(五)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依托现代产业学院,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六)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综合性优势,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七)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高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产业学院改革所需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高校自身禀赋特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打造高校产教融合的示范区,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五、建设立项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规划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布局,指导和组织开展现代产业学院立项建设和评估。


(一)申请条件


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相关专业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


2.相关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


4.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5.加强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6.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


7.初步形成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


8.学校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


9.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


(二)立项程序


1.依托高校根据现代产业学院总体定位、建设思路,紧密结合实际,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开展建设,搭建基础团队,明确体制机制。


2.具备条件的高校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同时,申请单位通过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备。


3.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重点考察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基础、政策支持和保障条件等,按照“分区论证、试点先行、分批启动”的原则进行培育建设。


4.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各类资源,对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加大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力度,推动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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